英国的冬天让我想起杭州。雨下得细细碎碎,柔柔腻腻,半死不活地悬在半空。一样透彻胸腔的冷,恨不得用绷带把自己裹成一个木乃伊来保暖。无论是突兀的树杈,还是那些逃离地表的小动物,都表示地面温度太低,不宜生存。难怪这边的人这么珍惜晒太阳的机会,因为晴天是个奢侈品。
突然三月的一天,一早一睁眼,太阳出来了,蓝蓝的天空上飘着朵朵白云。我想可能春天要来了。
深圳和香港一样,没有春天。运气好的还有一个礼拜的过渡,否则就两天之内迅速蜕变成半年的盛夏。所以我从小就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春天。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朱自清大大写了一篇课文就叫做《春》。我硬是不知道他说的什么,因为我没见过桃树,没见过梨树,更没见过杏树。在我从小的印象中春天就是一个时间概念,一年的四分之一,而且还不包括寒暑假、我的生日和儿童节。所以我也不知道春天到底有什么好“盼望着”的,还让大文豪说都不会话。尤其最后三位一体的几段略微蛋疼。你说它到底像男的还是像女的啊大师。
不幸的是这篇课文很重要。各种各样的修辞,语文老师阿翁在台上讲得眉飞色舞,甩头发甩得飞起。他发问,文中比喻的作用是什么。我不能理解。我不明白将雨比喻成牛毛有毛好生动。具体倒是具体,不过毛用没有,因为我没见过牛毛,最多只能想象出在田里一边犁地一边排泄的老黄牛,想象不出它的毛。难道长得和细雨一样?如果读者都如我这样没有联想力和想象力,这整段的比喻都是白瞎。所以我一直认为比喻的作用是考验读者的智商。
当然后来到了高一在井冈山见到了牛毛,到了大一在杭州见到“如牛毛般”的细雨。那时我才发现,哎,有点意思。看来有的时候不懂欣赏,是因为阅历不够。
更不幸的是这篇东西是要背诵默写的。在阿翁抢来的早自习课上我一边默,一边感到对朱自清和我自己的悲哀,这么大个人了还要在这里写“星星眨呀眨的”。他都已经去到“可别恼,看!”这个地步了,我想,他一定是很喜欢春天。
可惜阿翁没有解释为什么他喜欢春天,并且他似乎假设了我们都应该喜欢春天。我也不管。一个中学生想那么多干什么。
但是英国人都喜欢春天。冬天刚有要消退的痕迹,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享受草场和阳光了。我看到他们三五成群围坐着聊天,大字躺在草地上,铺块塑料布野餐,捧着本书坐着看,找个飞碟边玩边乐,或者就在那楞着看鸭子上岸。虽然一个从远方飞来的足球可能砸中他们任何一个人,一块雨云可能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来,一群不怀好意的鸟类可能正图谋着一场袭击。不过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跑出屋顶之下膜拜太阳神。
以前我可惜大学里没有一块大草坪,不能在上面摆各种各样文艺的造型给人看。现在看来,有也没用。在这个没有春天的地方,要在冽风或者烈日下久坐,加上汽车尾气和蚊虫叮咬,再高的姿势水平都没用。人们还是习惯于人工系统的气温调节。
所以我猜想春天的意义,就在于提醒人们,灵性的自然之力依然没有被工业文明所扼杀吧。这样说来香港也还真是个拼杀的好地方,反正春天不会来。不知道这个关系能不能成立,又孰先孰后。
不知道薄扶林的花开了没,当然也可能它现在还没谢。我看到在这里,路边的红花终于开了,我想春天应该是无可避免地要来了吧。这不代表着我对火红生活的美好期盼,它真的是红的。
不过老师还真是对的。看到这红花,让人实在忍不住对火红的生活开始美好地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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