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方文明不同,中国传统往往避讳我和自我的诉求,而代之以大家或我们。追根溯源,我字本身就隐藏着这一文化密码。
我字,古而有之。已知的最早我字,即甲骨文之“我”,是一个比较特别的戈形。因此,当代大陆文字专家认为,“我”的原意就是戈。日本学者则根据我字的甲骨文中的戈刀部分具有锯齿的特点,认为“我”是上古之锯。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又无法解释我字为我的含义,难以令人信服。如果比较我与戈两个甲骨文会发现,即使有些戈字出现了三锋(锯齿),但也只是位于把手的底部(鐏),而只有“我”,它的三锋一定位于戈刀顶端。据此,愚以为,戈作为人类史上最早也是最普遍使用的兵器,华夏族群对它进行了改进——在戈刀顶端加工出了三锋,一段时期内为自己族群所独有,并以此兵器之形指代华夏族群自己。
根据考古发现,夏商之前的部落遗址星罗棋布,大约4200年到3500年前,由于部落之间的战争加剧,导致大规模部落(遗址)数量突然减少(衰落),少数更大部落(遗址)同时出现。这期间,华夏族群以比较先进的农业种植技术和兵器制造技艺取得了优势,从此在中原崛起。与戈同时出现的兵器还有钺。绑刀为戈,缚斧为钺。钺比戈重,地位也高。仗戈者为我,持钺者为夏。由于斧钺沉重,非身强力壮、高大威猛者所能轻松驾驭,因此远古时期,王者使斧(甲骨文王即为一斧形),夏者用钺。甲骨文夏字,就是一位高大醒目、持钺武士的形象。因夏有高大意,后世借以其形容高大建筑。中华民族的核心族裔的称谓也因此使用了“夏”字。
与使钺的是部落头领不同,使用我的则是普通的战士。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华夏战士,构成了我的内涵。在已发现的甲骨文中,我的含义均指一个军事、战略集体,即我方。没有个人之我的含义。是敌、我称谓中,我的本意。可见,我本无我。
甲骨文中未见吾字,而具有个人意义的“自”字,并不能完全代表第一人称之我。自己,既可以是你自己,也可以是他自己。由此可见,轻视个体之我、强调集体主义是华夏民族的一个显要传统特征。
出于对于个人之我的谨慎,中国人发明了世界上最为复杂有关“我”的称谓。我、吾、余、愚、予、窃、我等、我辈、我躬、卑人、敝人、卑身、鄙老、老身、老婆、爷、姑奶奶,老娘、俺、本小姐、本姑娘、鄙人、寡人、老夫、小人、小的、小可、小生、小道、小僧、贫僧、贫道、贫尼、咱、老子、在下、本人、孤、奴婢、本宫、本座、本王、小乙、洒家、小弟、哀家、老衲、朕、臣,为兄、为父、为妻、为妾、妾身,奴家,等等,不一而足。
虽然中国人慎于称我,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却是以自我为圆心,由内向外顺序建构的。三纲五常无疑是其最具代表性的人际关系和价值观念。
正是中国人的这种观念和传统,将中国塑造成了宗法社会、人情社会和关系社会。心理学研究发现,中国人在介绍自己时,往往介绍的是自己的人际、社会关系(属性),而不是自己的自然属性。近些年最出名的一句话是:我爸是李刚。
就动物界而言,能够意识到自我,是具有智慧的体现。对于我、我的意志、我的权益以及我与他人关系的研究,则贯穿了哲学的始终,也是当代人文主义、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的核心。
希腊古城特尔斐的阿波罗神殿上刻有七句名言,其中流传最广、影响最深,以至被认为点燃了希腊文明火花的却只有一句,那就是:“人啊,认识你自己”。
“认识自己”也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
康德将自我分为大我和小我。小我,即现实之我;大我,即理想之我。他认为人们焦虑痛苦的深层原因在于无法按照理想之我行事。
叔本华认为决定个人行为方式的根本原因是个人意志。尼采则推出个人自由意志决定论。
弗洛伊德按照人生阶段和层次的维度和意识的作用机理将我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遵循快乐的原则,自我遵守现实的原则,超我实现道德原则。
埃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将自我意识的形成分为八个阶段,强调环境和遭遇的影响。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则突出强调个人体验和环境相互作用的重要性。
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尽管将自己的主张叫做“一种人道主义”,但他对于人性的认识却极为悲观,他的名句之一就是:“他人是地狱(魔鬼)”。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戏,心理学专家认为存在前台(人前)之我和后台(人后)之我;主观(自我认知)之我和客观(他人认知)之我。 主流心理学认为,就自我认知而言,他人认知对于个体自我认知的影响程度与个体成熟程度成反比。
弗洛伊德曾经的盟友—卡尔·荣格,因反对性动力说而与前者分道扬镳。他创立的人格分析心理学将人格原型定义为四种:人格面具、阿妮玛(男性心理中女性的一面)、阿妮姆斯(女性心理中男性的一面)、暗影(精神中最隐蔽、最奥秘的部分)。荣格理论深受佛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和叔本华思维镜子说的影响。和叔本华一样,他十分欣赏佛教,认为佛教具有宗教和心理学的双重功能,是“纯粹合理的宗教”和“去往极限意识的最系统的教育“。他关于集体无意识理论,对于理解特别强调集体主义的中国人的国民性尤其重要。所谓集体无意识,简单地说,就是一种代代相传的无数同类经验在某一种族全体成员心理上的沉淀物,而之所以能代代相传,正因为有着相应的社会结构作为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柱。荣格认为,集体无意识以遗传的方式成为个体最初的和缺省的意识状态,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它如同“我”字的最初含义,是一种集体认同和立场,并以此影响“我”阵营中的每个个体。
虽然中华传统慎于言及个体之我,但中国所有宗教和思想无不围绕着有形、无形的我展开的。道教侧重于协调我与自然的关系,试图通过“道”,实现我的长生不老。这种传统,在当下的各种养生热中可见一斑。
儒教侧重于协调我与他人的关系,主张平衡的人际、社会关系和责任、权利、义务。中华民族将其作为正统价值观念,构建、维持了两千年强大繁荣的社会秩序。而且改革开放三十几年来中国经济大发展的内源性文化动力也发轫于此。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传统儒家文化圈内各国家均居于区域经济体前列的事实。
佛教则直指人心,通过般若智慧彻底解决我与我,我与他人、我与外部世界的根本矛盾。借助内观,否定自我意志,从而实现个体的彻底解放。
现如今,或许是中国历史上自我权利意识最为强烈的时期。以家庭皇帝、公主身份成长起来的独生子女一代,不但拥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感,而且追求个性自我的实现。这对于融入现代文明价值体系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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