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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八 *八.4.5主观感觉和客观经验 逻辑 *8哲学

六-八 *八.4.5主观感觉和客观经验 逻辑 *8哲学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2-04-12 22:20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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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语词的感觉就是语词的用法。语法不对实在负责。

    10
    从符号转入音乐。声音和感觉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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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有这个感觉却没有这个声音?比如通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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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情,强调的是感觉作为符号的本质,固有的东西,固有用法。这是否定用法作为逻辑空位的存在,而是把用法看作符号的性质。如同属性是从实体分有的部分。或亚里士多德那里形式是从实体分有的部分。
    这里有一个区分:
    表情作为认知的对象,它是总体的统一。他结束一个语言游戏。这里是一个认知行动。这里有着一个概念词意谓概念这样基于文化或者人类生活的行为方式的传统的东西。一个人咧嘴上翘,我们把它看作笑的表情。(在另一种文化里,可以设想他们把我们哭的表情用作笑)
    表情作为实在,它还要受到综观的统一而受到理解。还要置于语境中来理解。
    但是,前者是一种原子论的情况。就是说,符号(表情)和意义(比如笑)之间是一种本质主义的固有语法的情况。
    但是,考虑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句子意谓真,真是逻辑。语词的意谓并非基于自身给出的。弗雷格专注的是名称的意谓的给出要置于句子意谓真,由概念来刻画,或者说由概念来给出名称的含义。但是,对于概念词意谓概念,是怎么给出来的?这点弗雷格没有解释。在w,概念词的用法就要置于我们语言使用的传统的背景中来给出。类似于命名游戏,通过指的动作在直观中的所指,给出名称意谓的对象。或者说,给出名称的语法。而概念词,则是基于我们文化的传统给出一个概念空间。这个概念空间可以看作一个逻辑空间。比较亚里士多德的范畴,是这个概念空间的分析的最初的共相的指出,所有概念都或者含有这个或者含有那个若干概念为其内涵,这若干

    这里指出用法作为逻辑空位,但是还没有指出用法的根据。这是心灵和社会生活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区别。后者可以基于文化建制的传统的作为可能性空间判断一种用法。前者却没有这样公共的空间。
    但是,这里有着某种人的共性的东西,天生的,人性的东西。自然语言。就是说,这里的可能性空间是一种先天的东西。而文化建制的传统则是一些工具理性的东西。可以把自然语言的轴心的生命的东西,看作文化的隐蔽的目的。但是,这种目的还并非实现,而只是一种设想玄想。类比心理学比如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就是一种存在而不自觉的诉求的表达。它最终还是统一到日常的东西里来。在弗洛伊德,轴心是性冲动。
    比较起来,语言游戏的生活形式,强调一种文化的属性。但是如果进一步考察文化的东西的根据,原因,推动文化的历史演绎的,还是回到人自身来的要求。这里还是生命的自觉承担着文化的历史性。但是,生命对于文化而言,还是某种潜能的东西,或者说作为心理学的潜意识或无意识的东西。它还并非某种自觉。我们处于文化之下,文化遮断了我们的行动和生命之间的联系。我们近几年对于文化负责,而不理会生命的东西。只有在文化的反思中,考虑文化自身的根据的时候,在文化的历史进程中考虑其原则的时候,我们才回到生命,并以此为历史的轴心,竭力在实在的或现实的衔接中作出落到实处的有所改变。这里,生命的自觉仅仅是一个相对的形式概念,而非绝对的理想概念。就是说,我们在变革时,只是基于既有的可行的选项中按照生命的要求作出选择,而非基于生命本身产生出来完美的选项。
    那只是理想,而非落到实处可以做出来的东西。

    生命的自觉,或者人的有意识/自身意识的to be,基于社会生活中文化的传统总还是在一个一个个人的想和做得到落实的。这里,人基于自身意识的统一的要求,总是会提出这种对于自身需要的回归的统一,而并非仅仅停留于文化建制的传统。特别是文化建制的传统和人性的需要冲突时。
    生命的自觉,人的自身意识,决定着文化建制的传统的历史演进中的方向。它并不直接决定当下社会生活中遵从规则的理解。可以用执法和立法的区分来类比。执法时强调的时法律律条的行为规范的作用。即使一条法律并不合理,但是在修法之前,还是要承认它对于规范人的行为的地位。
    音乐,感觉,这里是一种自然语言,有着生命本身和语言的直接联系。就是说,其语法不是文化建制的东西,而是直指生命。但是,生命不是文化建制这样作为公共的东西,共识。后者是一种遵从规则的东西,或者说它和遵从规则比较切近。但是,生命和遵从规则之间更远。文化是一套制度,譬如礼仪。就遵从规则而言它是一种僵化了的东西。而生命更不在乎语言的规则或形式,更自由。但是,如何理解?以及就算自己回忆,如何从行动中理解到或回忆到当时心里所想?这里形式的更随意,没有一定之规,使得语言游戏没有外在标准。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比较起来,它考虑的不是日常的东西,而是一种心灵的东西。它不是作为语言游戏中实在的东西,而是作为轴心的所考虑的东西,作为实践中目的的东西,规范语言的使用。

    特殊的感觉的外在表现。这里可以考虑感觉和外在表现之间的一种自然的相应。这里可以不考虑语言游戏的遵从规则。我们虽然也可以设想某个地方的人高兴时哭,不高兴时笑。但是即使他们,哭笑也是不假思索的,这里并没有滚出规则的自觉。而语言游戏总是基于遵从规则的自觉。
    在遵从规则的根据的讨论里,w指出我们不假思索。或者说根据的根据不是行动时所要考虑的东西。那里的不假思索不是这里遵从规则本身的有意识。不假思索指出的是一种无意识,它瓦解语言游戏之为语言游戏。这是语法相反的情况。
    下一句,不是分的开的东西。指出的就是这么一种自然联系。这里可以和实践中理念圆和划出的一个圆的相应相类比。但是不同。这里是文化习俗或行为方式上的东西(譬如高兴笑,不高兴哭)不是哭或笑的时候所强调的东西。联系w前面的一个例子,如果···。强调如果和强调···,表达的东西是不同的。这里就是这么一种情况,它强调的是感觉,不是感觉和行为或外在表现的相应。

    这是 另一个 概念。( 另一个 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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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看到语法和实在之间的一种并非唯一相应的关系。在日常语言里,在语境中,实在置于语法下具有确定的意义。但是在这里,我们有赖于一种感觉的具有,通过提示指出它,这里指出也不是外在现象那样指物那样指出,基于外在标准,而是一种个人的感觉的指出,它没有外在标准,因此只能谈到一种提示。指出来的是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提示,则那所要表达的东西还是不能给出来,还要基于第二人称对于做出来的东西、提示的东西,作为一种结果上的引导。但是这种引导总是不能基于自身保证原因的东西的确定性或唯一性。从结果到原因的倒朔的确定性,总是有限验证的设想。

    和日常语言的语法比较。其语法考察是基于语境领会文化建制的传统所给出的可能性空间的生活形式。这是一个有根据的判断。但是自然语言的情况,缺乏这样一种用法的空间的指出。人性本身就是在反审中有所推进的。它是一个文明的to be的进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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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我们怎么看待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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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想和做出来的东西之间,不具有一种相契。所思的东西不能在做出来的东西里落到实处。难堪。语法的虚构或悬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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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使用了梦的定义。怎么使用“梦”,是一种逻辑的东西。我们把这么一种情况称为梦,有别于现实。

    梦和现实。梦里难以知道自己在做梦:这不是真的。这是真的,指的是什么?一种绝对的统一。现实提供这种统一。现实的诸事物之间总是统一于一个空间中,以及统一于一个生活世界中。前者是自然界,后者是有人的生活世界。但是梦和醒来的现实之间的区别,首先是实在的虚构。我们赖于产生感觉的现象本身是虚构的。就是说,它本身不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但是,梦是人的意志欲望人观念作为实践中的理念的东西的自由发挥。梦里的实在是随着人之所思虚构出来的。考虑造物主之于造物的这个世界,全知全能,就是这样的。它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我们都在其自由所造的世界中。可以把世界看作造物主的一梦。这里,有意识的人的存在是对于这个解释的挑战,也是其中最富于张力和魅力所在。它按自身的模样造人。人吃了智慧果,开了智慧。因此,人便是造物主在其梦中的自我投影,第一人称。所谓万物之灵从这里来。造物主要从无到有地经历一遍自身的历史。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的历史进程。
    但是梦和现实之间如何判断?只能事后的综观来判断。现实之间总是统一的。这种统一基于的是认知上实在(世界)的统一。同一个空间同一个世界。在实在上的统一。但是梦,即使这个梦和那个梦之间就缺乏这种实在的真实性。它们之间缺乏一种确定的统一。虚构。
    但是离开实在的虚构,梦中我的存在——意志欲望,却是真实的。按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它们恰恰是潜意识的揭示,梦还是归于日常生活中所考虑的东西来。
    这就是说,梦的分析可以嵌入日常生活。

    如果回到更高的人的存在诉求,生命意志来,那么也可以把现实的实在虚化:我在此强调的不是认知的真,而是理念的存在,一种主观的东西的存在或真。这时,可以把现实看作一个意志欲望的梦。现实嵌入这种生命意志的梦境中来。

    这里的真强调什么?是对象的真,还是感觉的真?基于前者,是假的。基于后者是真的。

    关于记忆,和感觉类比。不说知道有一种感觉。而是感觉到了···。我们不能说感觉错了。感觉是直接给出的,不会错。会错的是判断。
    记忆可以这样来说么?只有记忆要围绕对象为轴心来来谈论时,才可以谈论一种对错。这里谈论的是一种判断。回忆起来的是一些判断,而非就回忆看作图像本身作为对象作为考虑的东西。

    人可以考虑梦的因果相继的原因。但是那不是生活世界的内容,而是科学的内容。它能达成么?不知道。这就是物理(脑神经科学)和意识的联系的考察。决定论。但是这还只是设想。

    梦境在于的是揭示所思所想,潜意识,可以作为实践的目的的东西对于自身的显现。它是先于经验的理念。用实在的真实来理解梦,在认知的事态的真而言来看待或使用梦,是对于梦作为实在在认知的层面上的使用或看。这是错的。梦的理解,揭示的是潜意识的浮现。梦的经历是假的,那些实在是虚构的,但是其目的作为潜意识,作为自身被压制的诉求,把它揭示出来,作为值得做出来的或去做的目的的东西,这却是真的。

    2
    经历和记忆的关系。
    幻想也是这样的情况。这个区分有意义么?这要看基于什么东西的考虑来作出这个区分。
    前面我想到了实践的理念,人的生命意志的考虑而言,这个区分不重要。但是如果就实在的东西的客观性而言,实在的东西的存在而言,这个区分就是重要的。幻想和梦,其实在是虚构的。而现实中,实在不是虚构的,或真实的。

    3
    似乎,还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去掉似乎,就落实了一种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

    怎么给的?

    而是 一幅 图画。
    _指的是碳的例子。

    这里指光的存在离不开人的看,还是说光作为客观现象。人不看,光作为物理现象还是在那里。譬如作为例子的震动。

    说和做看作一幅图画。要置于怎么用怎么看,才能说给出它要表达的意义。
    这幅图画,是别的东西的语法阐述。譬如现实,时间中的历史。但是它们作为语法句子,本身又是命题,作为图画。如果这幅图画是要用作实在的语法句子,那么它句需要落实到实在的情况中去,才能说这种用法是真的。

    图画的误导人。图画用作事实的描摹,只是认知中的用法。图画还可以作为理念,用作事物的摹本。也可以就其某种性质被使用。譬如一把刀,可以用来砍、切割,可以用来戳,也可以用刀背砸,可以用柄做锤子。还可以作废铁回炉炼铁,或作为装饰看看,或者用作某种身份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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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例子,可以和微积分类比。过程中的每一步可以微分到近乎不可察觉的尺度,但是,其中有确定的东西:随着时间,或者随着每一点运动,有变化确定发生。
    这里指出的,是一种过程的确定结果,在这确定的结果上刻画这个过程。这恰恰是语法所作的工作。但是有区别: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而这例子中是语法对于实在负责、结果的东西是实在的复合物。后者可以谈论一种本质主义。
    语法对实在负责,也可以用于自然现象的理解。把现象做服从的自然规律看作支配现象的变化的用法的东西。现象的变化恰好就是自然规律作用于自然现象的结果。而现象的变化即实在的给出。就是说,实在中蕴含着自身如此这般的原因。

    两者之间相同的,是过程的没有察觉。

    2
    感觉和知道是两回事。知道并非依赖于感觉。感觉时对于过程的感知。知道却可以只是基于对结果的认知。
    太阳东升西落。它移动缓慢,慢到我看不出在移动。但是早上看看太阳的位置,中午下午看看,或隔一个钟点看看,位置确实有确定的移动。并且总是合乎从东到西的规律。
    这结果和过程也是一对相对的东西。
    这里强调的是知道并不以感觉为条件。

    这里强调的是知道和感到的区别,后者是本质主义的。多的复合构成一。语法(形式)对实在负责,这里的实在指的是复合的多已经是意向性和观念的同一了。它分有形式的思想为自身的组成。

    3
    还是本质
    主义的或图象论的语法

    4-6
    图像论,也是一种用法。表层语法。弗雷格的涵义: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
    在命题的情况中,我使用句子谈论事物或事态。这和句子意谓真,意谓相等。
    就是说,语法作为一个逻辑上的空位,图像论是一种语法的指出。

    4
    这里还是一种感觉的用法。主观的感觉用来描述客观的事实。联系康德那里经验是客观的。
    主观感觉用作客观经验的统一的多,实在的东西。可见,客观经验本身就是一种逻辑的产物,而非单纯的物自体那样的东西。可以离开人而存在。一切存在都是概念的东西,是人的意识的参与(统一)的结果。
    并且,连物自体这个概念,也是逻辑中的东西。离开现象和物自体的两分,在这种联系中被谈论,物自体就失去意义。就像我们说指出一个数字的意义,不只是在于这个数本身,还要看是在什么背景中谈论这个数:我是在两种可能性中指出一个数,和16种、十种可能性种指出这个数,其意义是不同的。这就是一个数譬如1当它作为2进制,16进制或10进制时,它的含义是不同的。在信息理论看,承载的信息量是不同的。
    这样看的话,现象本身就是一种逻辑的东西。离开逻辑,没有任何存在。这句话和离开形式就难以谈论相应的实体是一回事。也就是形式作为实体的本体。我们谈论物质或现象时,总是难以离开人的统一的意识。虽然一种事物的形式是客观的,但这就是弗雷格的客观的思想(形式的思想),思想毕竟还是头脑或人的主观思维所给出的,虽然它是客观的。
    图象论成立的基础,是事实本身就由主观表象的综合统一所逻辑地构造。而主观表象(意识)和客观经验之间,具有一种直观的相应。我看到这个苹果是红的,我具有红这个表象,红同时作为苹果的客观的属性。说到客观,指出的是一种逻辑上的联系,实体和属性的关系,而非单纯的红作为客观性的单元。或者说,概念还并不作为知识的基本单元。事实才是。
    知识就要谈论真假。这就不是单单概念或对象,而是两者之间的联系构成知识的基本要素。逻辑结构。

    客观经验就是建立在主观表象之上的东西。主观表象由于其源于客观对象,或物自体方面的客观原因,对于它的使用强调的是一种客观性的把捉。但是毕竟就客观经验的实在的东西而言,还是主观的表象。而主观表象的客观对象方面的原因的具有,使得它们总是可以处于一种规范性的用法之下。
    客观性的根据,体现在两个方面。
    1 不同感觉之间的交叉印证。譬如视觉中有某物在我前面某个位置,那么当我把手放到这个位置,一个触觉被期待。如果有,就达成视觉和触觉之间的一种交相印证。不然,就没有达成这种印证。需要进一步怀疑是视觉的问题(看错、幻觉),还是触觉的问题(麻木无觉、幻觉),还是视觉判断的位置错误,手没有放到正确的位置上(譬如一根棍子在水中的折射)。
    2 不同人的感觉之间的交互印证。我看到这个苹果是红的。期待他看到这苹果也是红的。这里基于的是人类之间感官的一致性。我们能够对于多大范围的光有感知。至于我感觉到的红和他感觉到的红是不是差不多的,这无从印证。如同索绪尔在谈论语言时说到的,符号自身并不需要和特定的内容具有固定的或本质的联系,只要不同的符号和不同的内容之间具有区别就够了。我可以对于你看到的红看到的是你看到的绿,但是,只要对于红绿光波具有区分就够了。我对于你看到的红而我看到的你看到的绿还是称为红。这并不影响日常对于红绿概念的使用。它们具有相应于光的波长的相应联系。这种联系就如同命名游戏种名称和事物之间的指谓关系,在第一次命名时可以使用随意的名称,但是一旦确定下来就成为语言的传统具有惯性的约束。在这里,个人的感觉的内容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这种感觉和特定对象(某个波长的光)以及相应的名称(红或绿)之间的确定联系。感觉在此唯一被要求的,是它和对象以及名称之间联系的确定性。我的视觉神经色细胞的生理特征决定了我无论什么时候看见某个波长的光产生的都是同一个颜色的感觉,并且这个颜色的感觉总是可以和别的波长的光的感觉相区分开来。
    就是说,私人的感觉,仅仅对于我自身有意义。我需要基于感觉的分辨来决定要使用的语言,以及确定相应的事物的情况。但是在语言的使用种,仅仅要求这种感觉和事物以及符号的确定联系。并且,感觉把事物和符号联系起来之后,感觉本身就仅仅是一个表示普遍性的东西x了,无论这里是什么感觉,或者说感觉的内容不再要紧,只要它作为维系这事物和这符号之间的关系的桥梁起到作用。联系弗雷格在数的引出中指出的不同的类之间的一一相应的关系。在那里,类的内容不要紧,要紧的是一个类和某个类之间的一一相应的关系的具有。正是这个一一相应的关系的具有使得从类之中突出了数的特征。在这里,数作为类的某种性质。按罗素,数作为类的类。突出的是性质。或者二阶概念。

    关于图象论。命题能够表达事态。在于命题和事态之间共同的东西是逻辑形式。这就是说,我们通过语言表达的仅仅是思想(逻辑形式的东西),而非某物现象给出的亲知的事实。w的思想指出的仅仅是一种事实的可能性。那么一个思想到其意谓真,需要的就是名称意谓的对象的位置上,从某物的存在作为设想,进到如此这般某物存在。 而一个意谓真的思想和世界之间,是从某物存在进到某物给出来。现象就是后一种情况。语言的使用在于有限的判断中把捉世界。
    图象论能够成立的根据(或条件?),在于同一性:关于同一个东西的杂多表象带入到一个意识中来。这使得表象多的综合总是能够统一的。这个可以统一的保证在于它们作为同一个东西的不同表象。这一点,推进一步,在科学命题中,我们可以信任真命题和真命题总是不会冲突。世界自身的有序性确定性为知识的协调性(真和真不相冲突)奠定了承诺的基础。

    5
    日常,在红绿灯的情况中。我们对于颜色仅仅要求不同颜色之间的一种区别。在艺术或审美的情况里,还要求颜色之间在现象里的一种对比和过渡所产生的变化和张力。因此,颜色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关系是被要求得到表现的。譬如冷暖色之间的对比和过渡,造成颜色之间的一个秩序。
    但是,我们是否进而还是可以说,在这里起作用的还是并非颜色本身的内容,而是它们处于颜色空间中的这种相对位置。这是一种逻辑的东西。

    这里没有感觉和语言之间的客观标准,存在的只是同一个对象对于不同的人总是看到同一种感觉,从而这种感觉得以作为对象和符号之间的纽带。给出一个对象,我总是基于同一种感觉使用表示一种性质的符号来谈论它。另一个人可以基于它自身的有别于我的感觉使用这个符号来谈论它。就表达以及社会协作的达成的客观性基础而言,这种表达是有效的。就是说,个体的感觉在语言的使用里仅仅是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那样的东西,或者代数中的代词x,它仅仅表示一种普遍性,而并不需要感觉本身或感觉的内容出场。私有感觉在语言游戏里就是一个没有和齿轮咬合的空转的手柄。摆设。我们在代数中就是先于代词的意谓或名称的意谓的给出就在意谓真而言给出了一个句子。名称的意谓在此不是在先给出的句子意谓真的条件,而是反过来作为句子意谓真所刻画的东西——它是在后的。

    本源统觉,康德又称为自身意识,就是同一性原则:它作为意识的统一的遵从规则。这是先天的规则,或原则。

    主词中心主义有其合理性。看弗雷格的句子,类比代数句子。虽然一个句子意谓真是基于语境指出来的。但是其隐蔽的目的,还是通过句子意谓真间接地指出语词的意谓。弗雷格在逻辑对象那里仅仅通过语言的分析就达成了这个目的。在一般语言的句子里,名称的意谓仅仅得到了一种有限的刻画而非给出。
    给出名称的意谓,是主词中心主义的出发点,而非终点。这是传统哲学和语言分析哲学的一个基本区分。
    从语言出发,名称和概念词的相对,指出了对象和概念的划分。这指出的世界的可能性的刻画的可能。

    主词中心主义,是词项逻辑。这种语法在日常还不造成问题。但是在哲学的反思里,我们考虑的是逻辑上最先给出的东西时,考虑逻辑基础的概念(范畴)时,就造成了问题。它会把基于语言上说出来的东西先入为主地就看作总是具有意义的东西。譬如“灵魂”“上帝”这种语词存在意义,或指谓存在,作为讨论中在先的东西,它们本来是有待探究的东西,就造成了没有根据的思想和推理。

    6-7
    用法的区别。图画表示感官印象,总是基于突出某种用法。考虑弗雷格的二阶概念。数作为类的类。 两个类之间的一一相应,就是指出等数这个情况,或者说它们在数上相等。
    在阅读康德时,想到科学命题中的概念思维,概念就是一种类的指出。概念思维就是一种普遍性的思维。在化学上,把水看作某种概念物,实体x,它的分子式是H2O。从而可以使用H2O这个分子式来普遍地考虑水在化学中的性质和反应。
    图画是实在,要在用法之下被看待。H2O 则是概念、类。在科学中,水恰恰以这个概念的东西参与现象(的运动变化)。

    这话语,指感觉表达式。
    这段话指出的就是感觉表达式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是不可能的。但它可以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开始。这里强调的,是语法。是某种用法中的使用。这种使用是有效的语言游戏,达成某种表达和理解。达成某种社会协作。
    这一点的详细分析,在前两节的笔记里分析了。

    联系弗雷格句子意谓真。意谓真是句子的先天的用法:真是逻辑。
    而w的私有语言的分析指出的,则是句子可以不用于先天的或总是如此这般的意谓这种用法,而是从语境的考察中领会用法。“我疼!”就是这样的情况。它并不以意谓真为用法。它不是用作感觉表达式。
    在图象论中,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的用法里,句子用于意谓真。对于这个用法,弗雷格的概念文字关于基于真而真的推理的阐明,是一种恰当的运用。对于真的运用。

    感觉 图画 命题的类比。它们都有用法。难以离开用法来考虑其作为符号的意义。真也是一种语法。

    8
    这样做和感觉之间,是一种因果相继。不是语言(符号)和意义的联系。

    它就思想而言描述感觉,感觉表达式。这种描述和我的感觉是一致的。

    10
    名称和概念词的区别。
    概念词基于语言的传统具有相对固定的用法。意谓概念。名称意谓的对象的指出,则要基于语境中给出的一个真句子反过来受到指出。或者基于语境中的能指的所指给出名称的意谓。这里离不开经验之偶然的语境。而概念词意谓的概念的指出,基于的不是偶然,而是公共的文化传统。
    概念词意谓概念。这是固有用法。基于语言的传统。但是名称却不具有这种用法。知名的名称呢?譬如“柏拉图”,它所指谓的柏拉图这个人由于其众所周知,可以看作用法的习得之后对于这个名称的这种使用。

    真:作为偶然的、先验的、以及作为逻辑(分析的)。

    11
    指出对于感觉的一种用法、看法的存在。我们总是处于这种看法用法里谈论感觉。单单的感觉还仅仅是实在,它还算不得某种有意识的东西的表达或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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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切身、亲身的真的东西,是一种现象。它是需要认知和理解的东西,也是需要人的实践,人的做来统一起它们来的东西。落实在它们上面的实践,起轴心却是另外的东西。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里,是文化建制的传统,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

    切身的亲身的东西,它们作为有待统一的多,对于统一的形式在一切层面上提出了召唤。认知是综合的统一。这就是图像论中的情况:经验给出的就是事物自身的性质。或者说,就是现象学中的意向性的本质直观构造观念物的情况。
    理解则是别人对于第一人称的表达的能够理解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基础之上。这就是意义的确定性,语法的确定性。我要表达,基于的是确定自己所表达的东西是可以表达的,就是说是可以有根据地确定它人是可以理解的。这里始终要指出理解和表达所基于的根据,一种客观的东西。这就是文化建制传统,它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共识。是人的有意识的思想,它作为一种公共的约定,有其客观性。
    在伦理价值判断,它们不是用来表达,不是诉诸于它者的理解为自身的目的,因此,这里并不讲究一种语法的确定性。这里讲究的是它们的践行,它们对于做出来的东西的统一。如同因果联系里,果是现实的,原因却缺乏一种绝对的确定性。这里不像经验之于现象,经验是不作怀疑的真,是确定的。这是逻辑。而伦理价值判断的情况里,则是一种私有语言的情况。我只要求它们作为目的对于行动的统一,却不要求起可理解。就是说,也可能存在别的综观形式,对于做出来的东西作出不同的解释。但是第一人称对此并不认为构成问题。这里是从理念到结果的推进。
    现象基于其亲身、切身的真,而对人提出无限的综观的诉求。从认知,到理解,到伦理价值判断和审美。它作为同一个实在,对于不同的统一昭示或召唤统一形式的逻辑空位。而比如遥远星球上一块石头的存在,科学家可能关心这个事实,但是它并不对我产生迫切的认知的要求。我并不关心它。不关心其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它也并不作为实在承载我的存在,我的所思所想。它并不参于我的生活世界。但是如果我太空旅行看到这块石头,那么情况就不同了。首先,它自然地成为我认知的对象。而如果它挡住我的去路,那么我还会考虑它的形状和位置。如果我还是一个科学家,这石头恰好是我所要研究那类对象,那么我就会唤起关于它的种种进一步考察的兴趣。这时,它处于我的生活世界之内。

    2
    从人的心理特征推断人的观念,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态度。它和从脑神经现象到表象或意识的决定论类似。胡塞尔说观念总是关于某物(现象、意向性)的观念。这指出观念的客观性。它是受规范的东西。主观表象和客观对象之间,也是这种情况。我可以基于一个对象具有不同的经验,但是这些经验是主观表象的综合统一。它是客观的。其客观性源于对于一个对象的不同经验虽然是不同的表象,但是不同经验之间不同表象看作是关于同一个物自体。这里,我们似乎难以谈论物自体的同一个。我们只是基于直观中表象的连续连贯联系把现象多看作或者运动中的同一个东西,看作一个运动,或者看作一个东西的诸多不同的侧显。

    3
    人性是较低层次的需要的存在。譬如人首先作为动物要求生存。作为社会动物要求社交,作为感性东西需要爱,作为个别性要求尊重。
    要有意识克制的是需要在自身满足后的泛化。譬如两个馒头管饱,但是吃再多馒头也不能满足美食的需要。把种种语言的不满足都不自知或无意识地落在基本需要的满足上,这是逻辑上不可能的。

    4
    名利场上,战场上,赌场上对于语言没有真的诉求。真不是基本的东西,而是自己背后判断的结果。要基于真值条件的指出,就是说,真在这里不是基础,而是辨析的目的,最高的东西。
    社会生活中,知识分子以真的诉求为基础。论文和命题都以真为逻辑。这是一种文明的表征。社会生活中具有越普遍的或日常的真为逻辑,就是一个社会的文明的表征。讲真,使日常生活回归一种人之为人的状态。脱离动物的丛林生存。

    动物凶猛,就有对于真的认知在内。认识到现实世界的真不是作为逻辑的要求,而是基于某种自我要求产生的对于语言使用的要求。就是说,真不是凭空的

    我处于撤退中的逻辑一致,而不是进取中的逻辑协调。这是两种不同的逻辑。
    我只在读书和思考,在认识自己里是积极进攻的态势
    好好地撤出

    5
    图像论把语言使用的意义付诸于语言本身之内给出来了。图示形式作为图像的形式,是其分有的部分。这里指出的是事物本身的思想。这里没有人的意图参与其中。或者说,人的意图已经在命题所描述的关于自然现象的思想中了。这个描述就是意图。或者按康德就人的意识的内容而言,不过现象世界而已。其中不再有任何离开现象的我的东西。
    这里是一种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角度,旁观它并不参与其中的自然现象。这种旁观,落在命题里,就是一种超越者:我作为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的同一性的要求,思维对于对象多作出综合统一的处理。我以知性概念的形式分析地存在于经验中。知性概念是先验的。而自身意识的统一的要求,则不是概念的能力,而是概念的统一的要求以及其行动。这个行动落实到知性概念的逻辑规则中来。这里,自身意识的统一,可以看作语言游戏中轴心的东西,而知性概念则相应于遵从规则。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已经超出知识和命题的字面分析,而是置于行动和实践中来理解它。
    超越性在于指出这里的我作为自身意识的统一,其遵从规则落到对于经验的杂多而言是先验的知性概念上,它并不受到经验情况的语境的规范。可以看作认知是人面对杂多的一种先天的反应。不像在语言游戏的情况中,总体上的统一——综观统一——所落到的综观形式还要基于语境基于语言游戏的周遭环境的配置经验地来领会到。即使基于语言游戏,我也还是先听和看,基于语言的认知——和康德的从事物到语言产生经验命题相对的过程从句子进到关于事物的思想,得到语言游戏中实在的东西,有待综观的东西。进一步基于它们发出的综观统一的要求作出综观形式的考察。这落实到基于语境的领会指出一种生活形式。
    类比图像论的第一人称中的人的超越性,认知中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的要求以及落实到先验的知性概念上认知中的思维行动(判断),语言游戏的理解中,综观形式的基于语境领会一种生活形式,作为语法考察的根据规范语法的轴心的东西,它是经验的。有别于知性概念的先验性。或者可以说所有认知源于同一个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的统一,它落实到先验的知性概念上。,而理解则各个不同,虽然理解也是对于实在提出综观统一的要求,但是如何统一的综观形式,落在语境中领会的生活形式上,后者是经验的而非先天的形式。
    在这里,人的所思始终作为实践中规范行动规范实在的综观统一的形式的东西。这就把人自身的经验性的东西带入了语言游戏的使用中,并且不是作为一种普遍逻辑,而是作为经验性以其经验内容或经验思想作为语言游戏的使用所围绕着的轴心。人之所思在此时不是超越的,而是自身作为统一的轴心。
    类比之下,任何认知都源于自身意识的统一的要求,先于材料多的经验性。并且经验总是具有先验的知性概念的分析。所谓超越性,就是指出人之所思(自身意识)独立于材料的存在。这也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而语言游戏中不能谈论人的超越性,在于人之所思恰恰就是综观形式本身。我们在语言游戏的使用中,我们的所思就是这意义的东西。我们不能谈论对于自身所思的东西的超越:我们的存在在语言游戏的使用中在语言现象中恰恰就表现为它们。我们在语言游戏的表达中不是作为它们的超越者。这里考虑的不是语法对于实在的关系——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而是谈论的是我们的所思对于语言游戏的意义的关系。这里是一种同一的关系而非超越的关系。

    进一步的反思在于审视一种实践本身,审视实践的目的的伦理价值判断。这时,考虑的是实践的意义,做一件事情的意义,而不是怎么做一件事情,怎么理解一件事情。这时有类似于认知中的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的统一的要求的情况。就是说,伦理价值判断是先天的,而非经验的。它们就其先天性而言,先于任何实践。它们是超越的。
    怎么理解这种超越性?这是人把自身的存在,付诸于一种高于自身的东西,在那里人达成了自身超越于自身的经验性作为实在的存在。这大概就是宗教、信仰和信念,以及审美的位置。

    6
    命题和思想的考察,指出的是一种逻辑的东西。这里不是一种复合,而是整体的逻辑形式。相应于事态而非事物作为世界的基本构成。

    7
    脑神经现象和表象的关系,不是语言中的实在和意义的关系。而是一种本质的归因的设想。把它看作自然规律之于自然现象那样的决定。
    那么,在意识和脑神经现象之间,哪个是本质,或本体?
    我们在现象的认知里,不需要考虑其原因。经验先于其原因的考虑就可以直接判断。前者不以后者为条件。
    怎么看待意识现象?譬如心理表象。意识也分为不同层次。我们在语言游戏中同时存在看得见听得到的语言游戏以及在说和想时伴随着的心理表象,和所要表达的意义。后者是我之所思,也是意识现象。在语言游戏中,心理的东西,语言游戏,是围绕所思的东西为轴心,受其规范的东西。这时,它们不是自身为轴心的东西。我们在语言游戏中,不以其为对象做认知。这里,语言游戏这个概念本身就是逻辑中和意义相配的实在的角色。这是语法句子。

    就是说,我们使用语言游戏时,它总是已经在用法中的使用。我们在表达和理解时,考虑的是这种用法之下的使用。脱离用法对实在作为对象作出认知,这是脱离表达和理解的行为。它与表达和理解无关。这大体就是w指出的脱离齿轮的手柄,装饰、摆设。
    我表达时,要在别人可以知道的用法里说和做。理解时,也要在这种文化制度的传统中众所周知的用法的可能性空间里做语法判断。

    在自然现象里,基于一种实践所需的预测,作为对于自然规律的设想,要求在现象中再推进一步时为真的实证。就是说,自然规律是可以实证的。但是语言游戏的语法,一个语法句子的对错,不是直接在结果或下一步中指出。而是,有根据地指出。基于语境,上下文,周遭环境的配置,来判断。因为语法是公共的。有其客观性。类比一个红苹果 ,我们判断它是红的,这个经验的客观性。

    后者是有意识地在语法中使用实在。而这有意识的用法又是受到语境的领会所规范的。就是说,轴心的东西在于语境。而语境在此又是基于对于看到的东西(周遭环境的配置)在生活形式的空间(文化建制的传统)里做判断。生活形式的空间,突出的就是人想和做的东西的有意识。就是置于文化制度的传统中来考虑事情。这就是文化对于人可以想什么的规范的体现。

    脑神经现象和表象之间不是语言和意义的联系。倒是一种因果决定。把表象归于物理的原因。这里不是指出一种有意识。而是意识的自觉总体作为结果把它归于物理。这里考虑的不是所思对于所说所做的语法的规范,这种规范是一种逻辑问题可以说清楚。
    这也不是自然规律中因果现象之间的联系。因果都是现象,之间并无人的参与。对于因果的认知,是人的事情。其中有人的知性的参与。但是人对于因果相继本身没有贡献。没有人的认知,世界上现象之间的因果相继照样发生。
    而脑神经和意识之间的决定,是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注定涉及人的自身意识。就是说,脑神经现象到意识,始终还是有一个读脑。只是这里的脑神经现象怎么读?把它看作符号,这里始终有一对分歧:
    1语境原则的整体的意义先于语词的意义被指出来。这时强调的是一种逻辑。
    2脑神经现象中的多直接相应于意识中的实在。这样就有一种部分到整体的复合关系的逻辑构造。

    现在的问题,是即使感官刺激到感觉质之间的一步还是难以跨越的。这一步是一切意识的开始。质料或多的给出的一步。这一步可以看作从脑神经现象作为外在的物理可以描述的东西,到内在的意识的跨越的关键一步。

    这一步是神秘的。不可思议的。
    但是,语境原则的思路,是看到这两者的外在的因果性,指出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虽然这种联系的内容还是未知的。
    语言游戏的语法考察,指出在一种落到文化建制的传统中综观形式的领会或判断,来规范语言游戏的语法考察。在脑神经现象和意识之间的联系里,指出一种语法考察的任务,但是这种综观统一的形式落到哪里,这还是并不了解的。

    一种纯然的因果决定,是有问题的。毕竟物理现象和意识现象根本不同。这种不同是逻辑上的区别,不是经验的区别。

    7
    文化制度对于人的塑造,通过对于欲望的对象的塑造。什么是可以想象的,又是最好的东西。专治的传统的延续,不在于对于上位者的文化自觉的延续,更在于通过塑造受制者的隐秘的欲望。从而都是暴民。一有机会个个都想坐上那把椅子。上下只是位置的区别,但是文化或逻辑是同一个。

    对于日常生活,遵从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终点。对于反思,伦理价值判断,遵从规则是另一个游戏的起点。它开始一个新的语言游戏。
    要区分这两件事情。

    不要在做一件决定要做的事情时把伦理价值判断把这件事情的根据牵扯进来,作为怎么做这件事情所考虑的东西。

    文化和规则的传统是历史的。接受其相对性和历史性。不在其既有现实而言去究竟。现实在理解而言,就是一个认知问题。语法命题作为认知的结果。

    现实有别于理想,是在有限的既有选项中作出选项,在既有条件下作出构建。理想的选项指出的只是一种逻辑上可能的东西,而并不强调其现实性。因此,考虑问题不能从理想出发。想到和做到是不同的。想得到和做得到不同。

    8
    读w,考虑表达和理解的可能性:要有根据地想、说和做。把我们的想、说和做,和其根据在两个层面上区分出来。并且,它们之间处于一种不同层次的东西之间的嵌合的关系。这种嵌合是逻辑。
    这种层次性的逻辑为可见的可闻的现象世界中引入心灵的存在留下了位置。虽然,w指出我们所考虑的东西还是日常的东西,它们是客观的。考虑的东西,总是某个心灵的现象。心灵在认知合理解中就处于这样一种位置:它是内在的,同时,其内容又是归于日常的,客观的。这点和康德的一致。
    康德因为考虑的是人类的现象中的经验认知以及相应于主体在认知中的机能——知性,它考虑的其实是关于自然现象的经验的解释。而对于生命意志,划入其伦理学里。人对于自身的服从。
    w的语言游戏,考虑的是理解的可能性,根据。这里,考虑的是人的现象而非自然现象。但是它又不把人类现象笼统地使用自由意志来解释。这不是我们日常语言中发生的事情。在日常中,存在着大量的文化制度的传统中的遵从规制的想、说和做。就其归于文化制度的传统而言,它们具有某种非我的先于我的对我的想、说和做的规范。这是文化对于处于这种文化的社会中的人的规范。要把这一部分看作从自由意志中撇出来的东西。人只要生存于一种文化的社会之中,需要参与社会时有赖于社会协作来达成某种自身得目的时,就得按照这种文化制度得规范来想、说和做。人总是只能向它者要求文化制度中的东西:只有这些东西才是可以表达的、也是有可能为它者所理解的。人非得把自身对于它者的需要通过这种规范的表达才可能被理解,得到它者的协作。
    这并不是否定心灵的存在。就像w在指出感觉表达式的非法性质时,并没有否定感觉本身的存在,只是指出它不可说。任何言说都落入没有根据的境地。w为语言指出的实在的基底,是外在标准。语言游戏总要落入外在的公共的客观的现象之中。我们在语言游戏中只考虑关于它们的谈论。但是w并没有否定心灵的存在。

    把w的语言游戏所考虑的人类的文化制度的传统中的社会生活和自然现象的认知比较。
    后者是康德的知性的工作。经验的何以可能。人以不自觉的知性作为一种逻辑机能参与经验的构造。在这里,知性是一种分析的产物。我们在产生经验时,并没有有意识地运用我们的知性。相反,我们一旦有意识地运用起知性概念,在感觉材料之外(在感觉材料中运用知性概念就是一种无意识的逻辑机能:我们总是基于感官直接得到经验,这里人的思维是作为给出的经验判断的分析。)做理性的先验运用,产生的是理性的谬误。这也并非对于理性的否定。恰恰是知性所相应于认知,而理性相应于实践的界限或逻辑的区分。任何越界都是非法的。譬如康德指出在伦理命题在道德或应然的东西后于经验是谬误。后者是伦理问题的实践问题,是理性的领域。知性应感性的给出而运用,则是认知领域的事情。认知中经验在先反过来分析知性和实践中的理念在先作为轴心规范着遵从何种规则,它们是相反的。
    在日常语言中,并不考虑理念本身的由来。那是心灵的领域的工作。这里仅仅考虑基于一种目的的给出之下,相应于这种目的的行动的遵从规则受到前者的规范,这么一种逻辑联系。在这里,w考虑的仅仅是语言中文化制度的传统之中的社会生活这个层面。心灵在这里仅仅作为一种受规范的现象。作为对于文化制度的传统的规范的承接,对于历史的承接的现象。但是,心灵不仅只是对于传统的承接。虽然人总是处于历史之中,人还在创造历史本身。这种创造不是决定论或宿命的对于时间的展开,而是在发见前所未见的东西,存在的推进中,在后的是在先的想象力所不可思议的可能。是对于想象力本身的拓展及其实践。离开历史,或站在历史的边界——当下、此刻,人在文化中的进一步的行动总是离开文化的推动,这符合w的受规范的东西其规范性的轴心总是在自身之外,或者说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那么,推动人在历史中往前的根据或凭借是什么?不是文化。文化如同黏性液体,具有一种阻滞但是又难以阻挡任何有意识的行动。它恰恰能阻滞任何无意识的经不得考验的冲动。一切犹犹豫豫,自疑的举动都为传统的墙所阻挡。但是对于有意识的举动,传统仅仅起到一种阻力的迟滞,这种阻力本身也是不坚定的。玻璃作为一种流体,设想给它充分的时间,都会如同一切流体那样难以抗拒任何持续的力。它始终在阻滞它者时自身至少轻微地被改变。这点不像自然规律的自身不变性。文化的传统本身就是这样在历史中不停被改变的。
    那么,推动历史的是什么?不是传统。传统就是历史本身,是结果的东西。作为其原因的,是什么?
    这里有心灵的一种先天的一的要求。相应于这种存在诉求的,是语言上一种先天的、脱离文化传统之外的自然语言。

    它不是反对本质主义的图像论的语言游戏的情况。但是这里确实有一种图像论。一种心灵的图像。只要考虑命令行为方式中,字面的意思或表层语法的东西用作命令的内容,这里不需要考虑对于它不是说出命令的人的真实意愿的表达的情况。表层语法就是一种图像论。
    在艺术和审美的实践中,就是这种情况。它考虑的不是对于现实的刻画,描摹。那是谈论事实的命题所考虑的东西:句子意谓真。它考虑的是对于理想的表达。置于实践中是理念的产生。美是被创造的。美的发现,也是一种创造性的、有意识的发见,不同于自然现象的经验,后者无需人的理性的有意识的参与。前者不是,它始终基于人的某种有意识在先,基于人的生命或心灵的存在,充盈。在美中,生命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的存在中形式所在。是生命的统一产生了现象的审美。离开生命,美就是不可思议的。就此而言,只有心灵、生命才能发见美。麻木的人,对于美视而不见。这就如同没有一个概念的人对于有赖于这个概念的统一的存在不能认知。
    而生命冲动是一种先天的要求。它也是有时间或历史性的。联系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螺旋式上升。或马斯洛的需求层次模型。文化对于人的决定,在于社会生活的参与的层面。文化本身就是区分不同角色,角色之间不但是同一个游戏中逻辑环节的不同,还是考虑的东西的不同。角色的变化,总是需要伴随于认知的改变。这是一个语法命题,或者说逻辑命题。文化还是社会现实之中不同角色之间的统一。相对之下是一种横向的东西之间的区分。而生命冲动,则是纵向的,反诸己身的存在诉求。这种诉求譬如宗教和信仰,是对于人之为人的绝对的统一的要求。应这种要求的回应,就是生命冲动的实践。设想和践行。

    9
    哲学是反思中探究自身的普遍逻辑。是对于一个人自身的了解。这是应切身的知识诉求的行动。
    反思的基础是作为现象的人的想、说和做。现象是那些对人直接给出来的东西。康德那里的关于自然现象的经验。亚里士多德的世界和知识。w的语言的使用。都是现象,先于逻辑考察就给出来的东西。
    生命现象,就是那些人的存在冲动的践行。一口生命的先天之气撑起来做出来的事情。人总是先能有这口生气,在关键时刻能够顶得住顶的出来,然后才能要求自己随后通过分析有意识地认识到这生命的存在,然后可以落实在日常有意识地把它做出来。不再是作为一种逼到绝境时的血气之勇存在,而是作为理性的有意识可以做到的东西。

    10
    人作为人的存在
    对于感觉。首先是感官的经验。然后是审美的自觉的感觉。
    前者中,人的意识仅仅作为服务者的角色参与其中,作为不自觉的思维机能、知性。呈现出来的经验突出的是对于自然现象的承接,客观的经验。经验是思维的逻辑机能的不自觉运用的结果,是知性概念的运用的结果。我们在经验中并不具有人的自觉的或有意识的思想作为轴心的东西。
    但是在审美的感觉里,伦理价值判断里,感觉是开启实践的肈端,轴心。
    需要区分两种感觉。前者是非人的,其内容体现人对于客观的东西的承接。后者是人的,其内容作为轴心支配着或规范着人的实践。

    两者是作为感官材料和作为意志的区分。

    11
    国人的宗教是暴力崇拜,拳头的逻辑。伴随着几千年的暴力史。而暴力非理念,其自身并非某种有所道出的存在。如果把它看作原则,它只是动物世界,和自然现象无知不觉地服从的自然规律。但是人的存在在于突出一种思想,一种有意识的存在。暴力崇拜是在思想中这个有意识的存在的逻辑空位上置于一种无意识的暴力取消了这个有意识机会。
    有意识的存在,在于其作为规范人的行动在总体上的目的或轴心。它不同于语言游戏中我们所考虑的东西,那里是一件具体的事情中人所考虑的客观的特定的日常的东西。这里是人的种种目的之间的统一。统一它们的不是客观的日常的东西,而是某种主观的内在的观念。这就是宗教、信仰、审美,以及从反思认识到的逻辑进到生活世界的可能性的推想。它们是能安置人自身的所在的揭示。

    12
    教育中把人塑造为一块砖,和社会生活中的工具理性至上是同一件事。没有宗教或信仰的统一的经验生活中的工具理性,是一种散乱而总体上不统一的情况。非存在。

    13
    当遵从规则不是作为手段,而是成为目的的时候,它就隔断了人的行动和目的之间的联系。它使人失去目的的可能。是一种迷失。

    14
    反应慢,笨,或者是心不在焉,注意力没有在这里,或者是半心半意。社会普遍的虚伪,说一套做一套,以致更多的基于应景而自身不同,系统性地使人反应迟钝。内地没有科学、宗教和哲学逻辑的传统,既是社会没有求是,统一作为最高诉求的传统的事实、历史,也是原因。在诉求的践行上,目的和做出来的事情之间,因果是一。
    存在是一的诉求,生存却是多和无意识的诉求。
    终极关注的目的的分散,多,或者在理念和经验间的骑墙,会使得一的不可能。在基于这种一而践行时,勇敢果决就是不可能的。

    15
    求真在于现实认知。
    在自然现象的认知里,真是逻辑。就是说,一个句子用作关于事实的谈论,和这个句子是真的,它们是一回事,或者说说这两个句子意谓相等。
    在人的现象里,譬如社会现象的认知里,真却不是绝对的。或者说,真在这里并非逻辑:如同是论中的范畴那样,它们是先天的逻辑。在这里,现象一方面是认知的对象,另一方面,现象还是人做出来的东西,它难以脱离人的主观性。就是说,人的现象不仅用来认知,还是自身践行的结果,是人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因此,在这里,逻辑一方面在于遵从规则,在于用法。另一方面,在于人的有意识的主观的伦理价值判断作为原则规范目的的产生。后者就像是论里诸范畴之于经验的关系。只是前者在实践领域,后者在知识领域。
    就是说,现实不仅需要认知,更在于自身把它做出来。现实是我的现实,这里一个主观的我是现实的内容的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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