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了一些事情
20210120
如果说初始时的认知与逻辑尚不清晰与明确,只是感觉,在看过另外一篇文章之后,有了一点认知,也明了一些事情。
1。美国政府与推特以及其所代表的社交媒体不是对等的主体。
2。推特以及类似的社交媒体是企业社团,其言行受宪法及相关法律的约束和限制。
3。言论自由涉及的对象是政府和其治下法人和自然人。所谓限制言论自由,指向的是政府,或者说国家机器的行为,并不是指法人和自然人。
4。如果推特一众的行为产生了非预期的不利结果,推特一众也没有过错,其根源在于推特一众赖以依靠和评判的宪法和法条,如果政府不愿意看到类似的结果,只能修改宪法和法条。
5。默克尔所指的问题,一定另有深意,绝非如文章所言,被滥用了。
6。时间值得注意。冲击国会的时间是1月6号,封推的时间是1月8号。
7。特朗普有双重身份,法人和自然人。作为法人是美国总统,作为自然人是一个商人。推特一众只能针对其自然人身份有所作为,而对其法人身份无所作为。
8。特朗普在总统竞选期间的,与总统竞选相关的,一切行为,都是其自然人的行为,虽然此时他依然是在位总统,他在推特一众上所质疑的和煽动的,以及被推特一众限制和封闭,也只是这部分内容,并没有,也无法,限制和封闭其法人的任何行为和权利。
9。类似的推文,我更喜欢的是这一个。
这一段,也会被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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