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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总结】这7种债权,即使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

【小编总结】这7种债权,即使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

作者: 比火箭还快的长腿蜗牛 | 来源:发表于2018-06-25 11:35 被阅读0次

    小编通过和公司相关律师沟通汇总: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发生直接凭证,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重要凭证。以下7种债权得不到法院支持!


    1、借款用途不合法

    明知对方借钱赌博而出借,即使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借条的一切形式要件,如果对方欠债不还,债权人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护。

    ▌2、超过诉讼时效

    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3、借贷合同无效

    如果债务人基于胁迫、欺诈等情形出具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本身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违背了民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该债权利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支持。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该债权能否得到偿还,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对借贷关系认可。

    ▌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解除恋爱关系时,协商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分手费,一方以借条为凭证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提出证据不存在借贷事实,法院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链,说明借贷事实的发生时间、地点、交付方式,提供转账记录、收据等,如果借条系孤证,不能证明借贷事实真实存在的,借条无效。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实际支付。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可能存在借贷合意,但是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发生,借条无效。

    ▌7、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民间借贷利率约定超过36%的部分,即使债务人自愿给付,法院也不会支持,并且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超过24%低于36%的部分,如果债权人主张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给付,法院也不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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