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都倾向于连贯的读完一本书。阅读速度可以不快,数周数月都行,阅读顺序就按照书的排版顺序,期间不太关注其他书,仅仅是这一本一直读下去,直到结束。
微博出现的这几年,碎片化和表层的阅读方式是常态,但内容也仅仅是微博的一百多字,虽然现在已经可以发长微博,可是字数多了毫无耐心地读下去。最近三四年终于学业的事情搞定了,开始有意识的读书,可是一直受困于阅读速度。一个月两个月读完一本薄薄的书,还得是晚上休息的大部分时间,还要连贯不受外界影响,虽然明知读英文不如母语这么快速,可仍然对这种低效不满意。特别是如果回到住所心情无法读书或者到睡觉前所剩时间不多,根本不想开始阅读,略有些完美主义和强迫症倾向。没有大块的阅读时间根本不想阅读。
今年某时开始反思,为什么一定等到有大块时间再去读书,这种强迫症的倾向已经让我失去了大量可以阅读的时间,阅读方式有那么重要吗。
所以开始了一种碎片化读书的方式。只要有空有心思就抓来一本书,随便翻到某一页,不管这次能读多久,开始读下去。
我的很多Python编程技巧就是以这种方式读书学来的,可以说效果显著了。如果按照以前的读书方式,这些技巧怕是要专门抽时间和心理准备才能读下去的。在技术书籍阅读上啊,碎片化阅读效果可以。
然而换成了社科,情况有些变化。这个Homo deus,也是用碎片化的方式去看,每次一节,翻到哪章算哪章。几个月下来,很多前面看过的东西都忘掉了,都是观点类的内容。
对比之下,编程技巧类的内容,编排方式每部分一页两页的内容,特别适合casual study,适合碎片化学习,而且知识类,只要操作一下就能掌握了。而homo deus这种每个部分是作者世界观的一部分,看了这个果断时间看别的就把前面的忘了,效果令人失望。
经过这段时间的实践,碎片化的阅读方式适合知识类实践类的内容,而观点类论述性的内容怕是仍然要抽出不被打扰和分神的时段来阅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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