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我们接触的最多的就是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险是以人身为标的,一旦罹患保险合同中所含的重大疾病,那就将成为保险责任。
举个例子,29岁王小姐,购买重大疾病险保额10万,30年缴清,年交保费2880元。那么这30年缴交总保费将达到86,400元。这10万元的保障将保至100周岁。现在问题就来了,他说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最初前10年罹患了重大疾病,那么买这个保险就赚大了。如果到了缴费完毕,王小姐仍然健康生存,那么王小姐会在100周岁的时候会拿到这10万元的保额。
许多人会陷入一种误区,我总共交费86,400元,但是最终能拿到10万元,觉得自己一定是赚到了,不光是我平安的活到100周岁,甚至还拿回了自己以前的所交保费。从字面上来看,这是有13,600元的差价。但是很多人没有想过这种货币购买力的通货膨胀。也就是说,在缴费的当年这2880元的购买力,和你30年后2880的购买力是天壤之别。
我们现在用2880元再回推到30年前2880元的购买力,目前2880元只是一个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甚至还不够。然而30年前一个工人的月平均工资是93元。也就是说这个30年的购买力已经下降了30倍。再以此类推,这10万的保额在30年后只相当于3.33万元的购买力。我们消费者是从来没有赚到这个保险公司的差价,反而把钱放在保险公司里,这个通货膨胀的购买力在持续的下降。
合同还有一个规定,只有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年满100周岁的时候才能拿到这个保额。换句话说,被保险人在有生之年基本上是拿不到这个保额,甚至活到100岁拿到了,这已经是购买力大幅度下降的钱。
我们应该用怎样的方式来规避这个通货膨胀呢?个人建议可购买消费型的重大疾病险。他的保费只相当于返还型重疾险的1/10。也就是说在同样保额保障的情况下,投保人只需要支付1/10的保费,就可购得相对应的保障。同样具有重大疾病给付型的用途。
消费型的重大疾病险,不光是有力地保障了被保险人罹患重疾的风险。甚至他所交保费是每个家庭所能承受的负荷。不容易出现断保或者断缴的行为。因为许多人会在很漫长的缴费时段中未免会出现财务困难的事情,高负荷的缴费将会迫使投保人无法持续的缴费,甚至出现断保和退保的行为。
所以还是别觊觎能在保险公司退回所交保额的鬼话,当然所有公司都会遵守合同原则,只是你拿到一笔没有购买力的钱,这真的有意义吗?我们为何不把这份钱,拿出1/10购买我所需要的保额,剩下的90%用来投资呢?
寿险中的重大疾病险还有一个很可怕的约定,一旦投保人在中途退保的时候,只能拿到很少量的现金价值,大概是20%左右。也就是说这会让投保人亏损了大部分的金钱。
个人认为,保险固然重要,购买固然很好,但是我们需要用更合理的手法去安排,购买消费型的重疾险和医疗险,只需要投入自己所能承受的很小的一部分钱,就可获得相对应的保障。剩下的钱可做其他方面的投资,或者是购买对应的理财险。
这是我对保险的个人见解,如果您觉得对您有帮助,或者有什么疑问可直接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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