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在奔驰,路旁栅栏向后飞逝,太阳已经西偏,阳光下的戈壁滩也变得金光,远处的黄河如地平线处镶嵌的银带一条。
车子还在乌海地界,周围只有戈壁滩,还有戈壁滩上耸立的林立高楼。戈壁滩上的沙漠冬青一簇簇。经过一个冬天的寒风凛冽,仍植根戈壁滩上,不曾挪动,静静的,等春归!
路在脚下,一直向前延伸,没有尽头。
随着车子的不停奔驰,路旁的景物在变化。
常言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大片的耕地出现的眼前。黄河水养育了这一片土地,这就是我的家乡,河套平原!
越走越近,眼前的一切熟悉起来。尽管换了新颜,那份熟悉感,亲切感,任时光匆匆,从未改变。
随着时间流逝,乡情植根于骨子里,融入血液中。
想起了那首诗:《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少年时用了一个小时背会的诗,年过半百才懂这首诗,才体会到诗人的近乡情怯。
明白了为什么一定要落叶归根,明白了乡愁很小,如一枚窄窄的邮票。乡愁很大,隔着千山万水,漂洋过海,让远方的游子,魂牵梦绕。
《摆渡人》里有句话:“时间一直在往前走,没有尽头,只有路口”,而我们一直在路上。
我们每一次的离开,都是为了更好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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