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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座经济学(续)——公地悲剧和所有权

占座经济学(续)——公地悲剧和所有权

作者: Ocn | 来源:发表于2015-12-26 20:33 被阅读129次

    昨天说到关于占座的问题,其实这个涉及到公有资源的使用问题。

    避免公地悲剧

    想象一个场景:

    一座山上有很多苹果。当周围的村民发现了这个山后,纷纷上山采摘水果。这时对于个人来说,最佳方式为尽可能最快地采摘最多的水果。所以不会太久,所有的苹果被摘没了。然后,村民可能再把树也砍了,拿去当柴火。最后,山就秃了,大家再也没有苹果和柴火了。

    这种情况叫做「公地悲剧」,当一个资源没有所有权时,对于每个人来说,最佳策略就是尽可能获取自己最大的利益,一直到整个资源都被耗尽。

    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公有资源必然要经过私有化的过程。即,产生所有权。

    假如,整个村子发现了山上的苹果树。然后所有权为整个村子,大家共同拥有这座山。然后村子里共同出资,雇佣一些人来负责照料这些苹果树。从而果树越来越繁茂,村里的每户人家都能可持续地收集到苹果。于是苹果树这个资源便不会出现「公地悲剧」,而导致资源耗尽,同时,每个人都能获得更好的生活。

    所以上篇文章,我提出的积分解决方案。其理论基础就是,将每个人都不在乎的座位资源,变成一个有明确所有权——学校——的一个非公地资源(其实本来所有权是学校,但是学校并没有管理这个资源的使用,所以和没有所有权是一样的情况)。这样带来的好处是,本来大家使用这个资源是不需要任何成本的,所以个人做法是尽可能地占领更多资源,例如用卷纸占一条。而转变成,个人需要付出成本,而且所付出的成本是可以用来维护这个资源变得更好的。例如在图书馆、自习室兼职管理员。形成一个良性的激励措施,使资源得到最高效的分配,达到最需要资源的人的手中,而资源也能够得到管理和保护。

    所有权的产生

    资源从宽裕到紧缺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所有权的产生,那么所有权如何划分,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国际上很多对于土地所有权公认的做法是看历史,谁先来,就是谁的。

    其背后的基础理论是:

    如果一个人或者组织,能够长期且不受阻挠地使用一块土地,那么在法律和道德上,我们都认为他拥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能够理解吗?不行的话可以看下面这个例子:

    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住着10个人,本来他们都露天住。后来一个人画了一个圈,说这圈里的土地是我的。其他人当然没兴趣争这个(当然如果他们愿意争执,也是可以的,因为土地处于无主状态)。后来,这个人在圈圈上拃了篱笆。其他人更加没有动力去管他了,再然后他种了自己的花花草草,养了条狗,盖了间屋子。那么其他人不管是情感上还是争吵成本上,都不会愿意去与他就领土的问题谈判。因为此时,时间已经很久了,而且夺取这片土地的成本已经变得很高。于是很多年过去了,这块圈里的土地所有权,自然属于他。当然,其他人也可以这么做,直到最后大家把无主之地瓜分干净。

    所以,图书馆会出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有人长期坐一个地方,搬来自己的书籍、衣服、茶杯,甚至养上几条金鱼。这时,其他人去移走他的东西的成本变高,不愿意去争执这个座位。另外,随着时间过去,人们纷纷在心里认为,这个座位默认是他用。

    那么,如果几年过去,图书馆要拆迁什么的,我认为是需要征得他的同意。因为此时那个座位的所有权是属于他的。(当然,这种情况出现的前提是,管理员严重失职。本来拥有座位所有权的学校没有声明自己的权利,而导致此人长期且不受阻挠地使用这个座位。)

    所以,大家要及时声明自己的权利喔~特别是公有领域,比如广场舞大妈一直在你们小区公有空间固定的地方长期跳舞。如果长期下来都没有人对这件事表示异议,那么最终,或许法律不会站在你这边。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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