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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命运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宿命、使命和天命。
第一个层次是宿命,是指与生俱来、不能改变的部分。
我们不能改变我们的父母,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父母是我们最初的宿命,也就是我们不能改变的我们生命的源头、创造我们的力量在生命之初赋予我们的某些部分。
我们被创造成什么样,就必须先要接受自己是什么样子。当我们能够很深的接受自己时,也就意味着能够接受自己的来源,所以接受父母这件事也意味着接受自己。
宿命这个层次上我们一定要学会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接受不是被迫的、被动的,如果是这样那这个接受里面通常有无奈,有力不从心,还有反抗,我们只有主动地接受它,才能真正的接纳自己。
第二个层次是使命,在这个层次里我们都会带着个体任务,它促成每个人成为自己,并参与到与集体共同创造的过程中。
在这个层次的我们,必须要达成某种程度的自我认知,这样才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要如何表达、要怎么与这个世界互动。
如果我们不在这个层次上深入探索、对活出自己和完成生命的使命有理解,就有些内在的矛盾无法化解。
第三个层次是天命,在这个层次上我们有能力放空自己,然后行使来自比我们更高的力量的推动。
在这个阶段我们要懂得“无我”的真意,内在的“无我”与外在“大爱”的特质相应,表现为对众生的平等之爱,也就是慈悲。
这里的平等不是“一样”,这个平等带着真正尊重“如其所是”的特质。真正的平等是丰富的、有层次的、立体的。
我们如果从这三个层次去了解“命运”,然后在每个层次上去观察自己、探索自己、了解自己,就会逐渐的完成自我认知与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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