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建议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抓党建,促脱贫,摘穷帽。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把脱贫攻坚工作提到了政治高度,视其为最大的民心工程。“回头望”我市脱贫攻坚之战,与其他地区相比,虽有一定差距,但就我县自身而言,取得了明显成效。脱贫攻坚,轰轰烈烈;造福百姓,任重道远。
因所站角度不同,各人对脱贫工作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认识。本着“希望我县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更到位、干部主动作为更积极、脱贫成效更明显和评估验收更有效”的宗旨,谈点个人认识和建议:
一 以部门或部门联合包村包户抓扶贫脱贫工作,更有利于落实责任,有利于调动扶贫干部的积极性。
(一)一年来,下乡扶贫干部都是在组织部门直接安排、乡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和纪检部门监督之下开展工作的。而对于其中占据人数不少的年龄较大的,或者政治上不求进步的干部来说,视脱贫工作为组织的事加以应付,而内心未必真正把它当做自己的事去对待的干部,恐怕为数不少。自上而下,压力传输分散、渐弱,很多干部心怀“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的侥幸心理和依赖性,危机感不强,责任意识淡薄。
究其原因,虽正面引导鼓励激励有力,但外部压力传输不足,导致责任和压力因任务的分解而逐渐淡化。
最近,县委及时出台了《关于重奖严惩脱贫攻坚中各级干部队伍的实施方案》(子办发【2017】43号),通过政治激励、经济奖励和评优鼓励,激发了干部的内动力,鼓舞人心,激励作为。
如果能以部门或部门联合包村包户抓脱贫工作,实行乡镇书记乡长和部门局长对县委政府负责制、干部对书记乡长和局长负责制,一旦脱贫出现问题,县委政府拿书记乡长和局长是问,“摘帽子”或调离工作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那么,扶贫脱贫的责任,就稳稳扎到干部身上,压力传输就真正到位。扶贫干部就不得不把工作当成是书记乡长和局长的事、自己的事去做,干部必然会自加压力,主动作为。
(二)部门统筹安排干部职工下乡开展脱贫工作,灵活机动,也便于独立解决扶贫过程中遇到的内部分工问题、下乡后勤保障问题(吃、住、行),干部就会安下心来开展工作。
二 精准派人,明确职责,真正落实帮扶责任人的责任。
(一)很多单位负责人(一把手)、教师、医生和窗口单位等特殊岗位及大病患者工作人员,客观上做不到对本职工作的彻底“放手”(与驻村相矛盾),不宜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和驻村工作队员。贫困户识别要精准,抽调安排下乡驻村扶贫的干部是否精准,也会直接影响脱贫工作成效。把真正能从单位工作中抽开身的干部安排到扶贫驻村队伍里,是一件尊重客观实际的事情。
(二)发挥好乡镇包村干部在脱贫工作中的特殊身份作用。
脱贫工作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而村级组织要自觉服从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因此,乡镇包村干部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在指导安排、工作协调上,乡镇包村干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乡镇包村干部可以代表当地政府安排指导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可以协调村级组织负责人和县上下派干部的工作,其影响力,远远大于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和驻村工作队员。
如果能让乡镇包村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或队长),并将现驻村工作队员的补助转划给乡镇包村干部,有利于调动包村干部的积极性,有利于协调处理乡镇政府、村级组织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之间的工作关系,更有利于脱贫工作队伍整体作用的发挥。
取消村级组织负责人担任帮扶责任人,全部由下派干部担任帮扶责任人。
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长)、乡镇包村干部及帮扶责任人组成工作队,但急需强化落实帮扶责任人的具体帮扶责任。
帮扶责任人虽不要求驻村,但必须在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队长的领导下,参与到贫困户的脱贫计划的制定、脱贫措施的落实、入户调查和数据填写上报中来,他们要履行帮扶责任人的具体帮扶职责!事实上,很多帮扶责任人是在脱离驻村工作队的情势下,独立行使其“走走看看问问”的帮扶职责,客观上把帮扶的具体责任推给了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组织上也放松了对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管理。(听说县上安排全县干部职工帮扶贫困户,如能把具体帮扶责任落实,大家拾柴火焰高!)
三 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实行双向选择,有利于调动帮扶责任人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脱贫评估验收。
贫困户可以在下派干部中选择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可以选择贫困户(互相选择亲戚关系、熟悉关系),这样,干部的扶贫工作就不会没有积极性,而且,评估验收期间,也不会出现贫困户瞎说或赖着不脱贫的现象。
四 结合村上换届,有效调配工作队伍。
近来,有不少撤并村(支部或村委)开始或已经换届,根据村民居住分散情况、贫困人口情况,可以撤出一些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搞其他扶贫工作。
五 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杜绝盲目随意制定帮扶措施
根据贫困户的劳力、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子女上学情况和居住安全情况,第一书记、包村干部、贫困户和帮扶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和脱贫措施,不能盲目随意的搞“一户一策”。已经发生的贫困户变卖三轮及因无证驾驶导致的肇事伤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很有必要,对贫困户进行强行集中培训(享受农机具的贫困户)。
六 加快推进“双包双推十覆盖”进程,化解农村矛盾,提高农民幸福指数。
扶贫脱贫政策的反复变化,使农村问题在短时间内变得更为复杂,农村矛盾在短时间内变得更加尖锐,而争斗贫困户和低保户,已经成为农村目前的主要矛盾纠纷,而且,还会持续、蔓延很长一段时间。客观地讲,这已成为迎接评估验收脱贫工作的主要问题和隐患。而这个隐患的主体,不是贫困户本身,而是现有农村人群的主体:非贫困户、非低保户,我们必须正视这种现实。
扶贫脱贫工作虽为当前重中之重,但它毕竟是农村的一些“点”--少数人口的事情,而县委政府提出“双包双推十覆盖”的举措,涵盖了脱贫工作,惠及了农村大多数人的利益,属于农村工作的“面”。加快推进“双包双推十覆盖”,使其阳光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可以有效冲淡或消化农村因重新分配利益(落实扶贫政策和低保))所带来的矛盾冲突。扶贫脱贫工作,关爱着少数人群(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利益,而“双包双推十覆盖”,则能惠及到多数人群(非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利益,从而实现满意度的双赢。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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