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素丽
日常生活中,有人说班主任是保姆、是警察、是法官……教基【2009】12号班主任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第二条 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人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二条 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由此可见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工作的重要地位。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陈萍教授指出基于以上规定,班主任要立德、立行、立言。做好引导者、感悟者、教学者、规划者、研究者、反思者、读悟者,成为终身学习型的班主任。
读书,悟成长之道;读人,悟成功之道;读社会,悟发展之道;读自己,悟人生之道。
做有智慧的班主任,你若精彩,天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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