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受邀,对东哥的事件,站在奶茶妹妹角度做分析。我们真的是为别人操碎了心肝。。。。
问题:1、刘强东出轨已经坐实,如果妻子章泽天以此提出离婚,在财产上是否能够多分?
首先,我们要明确出轨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婚姻法中对应出轨有两个法条,而且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分别是婚姻法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具体到本案中,根据刘强东的代理律师发布的案件细节,当天确实发生了两性关系,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四条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法律规定,刘强东显然已经出轨。
其次,确定多分或少分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定是先排除夫妻之间的婚内财产约定,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夫妻财产协议。先是尊重双方的财产协议,再划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章泽天作为无过错方,法律会给予适当的照顾,酌情多分,但是我们不要抱太大希望,因为幅度均不会太大。
问题: 2、如果为了商业利益和其他利害关系考虑,章泽天暂不离婚,但是如果日后婚姻维持不下去,章泽天是否可以以这次刘强东出轨为由提出离婚进而要求多分财产?
视情况而定,从两个方面从来分析。
首先,法律保护的是当时的侵害,就像诉讼时效一样。不管你由于什么样的目的,由于别人太穷了而同情别人免予责任,还是由于怠于行使诉权,过了一定的时间之后就丧失了胜诉权。
其次,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前提均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涉及离婚的基础上,才会涉及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
本次事件中,如果就像主持人假设的那样,如果在出轨的当时,已经明确愿意放下前嫌(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隔几个月之后,在没有出现新情况下,仍然认为自己无法和好,那么可以刘强东出轨(婚姻中有过错)为由要求多分;另一方面,如果已经隔了好几年时间(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法院会酌情判断),仍然以此次刘强东出轨为由要求多分,那么,显然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问题: 3.对于婚姻中遭遇出轨的情况,如果不离婚,无过错方如何能够尽量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
抛开东哥和奶茶妹妹的事件,我们从纯理性的角度来谈。 实践中,我们接受委托办理的离婚案件中,过半数都存在出轨的情况,现实中对方出轨而选择隐忍可能更多。作为律师建议如下:
(1)调整好心态。如果真的选择继续过下去,心态是至关重要,否则一边隐忍一边抱怨的,夫妻生活也不会长久。
(2)成长并充实自己。不管男女,都需要有离开了谁都能过的能力。 其实前两点不是法律建议,是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建议。
(3)签署忠诚协议、保证书之类,很多人是非常自责,就像此次事件中的东哥,既然自责,就应该拿出自责的实际行动来,对未来做一个保证或承诺,实践中很多人如果真的要征得另一方谅解的话,大多还是可以写的。
(4)财产方面多留意。全面了解夫妻的共同财产,防止另一半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可以签订协议,内容为一方应对另一方忠实,如出现与异性身体出轨行为,过错方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同时向对方支付精神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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