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离开了三尺讲台的我选择了人寿保险踏进了平安的大门,光阴荏苒,今年已是第十四个年头。十四年来我为三十二位客户提供了理赔,亲眼目睹了被保险人遭遇各类疾病(包括重大疾病),意外或伤残,甚至生死离别,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感悟和理解。
下面是我亲身经历的两个真实案例 及我个人的感悟和认识。
案例一:34岁的王先生,新泰青云街道办事处人,大学毕业后就职于济南啤酒厂,2008年购买鸿盛重疾保险,基本保险金额4万,身故受益人法定。2010年第二次交费的前一个月查出肝癌,晚期,住院十五天去世。我第一时间收集理赔材料上交公司,公司核赔后很快理赔。其父母拿到了三分之二的理赔金不到三万元,当时其母亲手捧理赔金嚎啕大哭,伤心欲绝,儿子膝下无子,今又白发人送黑发人,在场所有人都为之泪下。尽管两万多的理赔款对于风烛残年 的老人来说并不算多,但这是儿子最后留给父母的些许安慰和孝心。人寿保险提供的保障,是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应该考虑配置的风险管理工具,是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首选的保护伞。如果我当时更专业些让王先生支付年收入的百分之十购买年收入十倍的保额,他应该买五十万以上的保障,他的孝心就会延续的更长,也会真正在九泉之下瞑目。
案例二:40岁的王先生,新泰泉沟人,泉沟煤矿地面工人。2000年为自己购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基本金额10万,重疾5万。2012年查出肺癌,就治于北京肿瘤医院,治疗期间理赔重疾金5万,2013年去世,身故理赔金5万。王先生一年的治疗花去家里几乎所有的积蓄,一个原本富裕的家庭因病反穷,当时他儿子正上高一,十万元虽不能满足孩子高中大学的教育费用,但也能略尽一个父亲的责任。保险用时方恨无,保险用时方恨少,买足保额买全保障买对险种是购买保险的重要原则。
现代社会,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工作环境越来越差,饮食污染越来越重,因此大病的发病越来越高,越来越年轻化。有保险的人生才能体会到:非常时刻,艰难关头,平安如约而至,温暖自在人心。愿您为您在乎的家人多一些保护,一年复一年,平安复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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