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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65章

《道德经》第65章

作者: 梅花开在春天 | 来源:发表于2023-06-24 09:00 被阅读0次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释义:

古来善于以道为行为典范的统治者,通常并不促使人民多知多见,而是使人民趋于敦厚淳朴。人民之所以难以治理,就是由于他们的智巧心机太多。所以,智巧心机来治国是对国家的危害,不用智巧心机来治国才是国家的福祉。懂得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也就贯彻了道的原则,懂得贯彻道的原则就体现了深得于道的玄德,玄德幽深而玄远,携同万事万物回归于道,这样就无往而不利。

我所理解的是:

古时候善于运用道的人,不是教人民聪明些,而是教人民淳朴敦厚些。人民之所以难治理,就是因为他们智巧太多。所以用智巧治国,是国家的灾害;不用智巧治国,是国家的幸福。认识这两种法则即模式,经常运用这一模式,叫做“玄德”。“玄德”深远,循道而行,本来与事物相反,最后得到的都是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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