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告9 始终把握好投资的尺度——安全第一,赚钱第二》笔记5
巴菲特神奇的“15%法则”
我们还面临另一项挑战:在有限的世界里,任何高成长的事物终将自我毁灭,若是成长的基础相对较小,则这项定律偶尔会被暂时打破,但是当基础膨胀到一定程度时,好戏就会结束,高成长终有一天会被自己所束缚。
——巴菲特致股东函(1989)
上面这段话表示了巴菲特在有限世界里的理性,他是不会相信无限增长的。自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写“致股东函”,每隔两三年他都会非常诚恳的表示动辄20%~30%的增长都是不可能长期持续的。
巴菲特在购买一家公司的股票之前,他要确保这只股票在长期内至少获得15%的年复合收益率。
为了确定一只股票能否给他带来15%的年复合收益率,巴菲特尽可能地来估计这只股票在10年后将在何种价位交易,并且在测算公司的赢利增长率和平均市盈率的基础上,与目前的现价进行比较。如果将来的价格加上可预期的红利,不能实现15%的年复合收益率,巴菲特就倾向于放弃它。
股票能否给你带来15%的年复合收益率。这需要你衡量四个指标。其一,现行每股收益水平;其二,利润增长率;其三,股票交易的平均市盈率;其四,公司的红利分派率;只要你掌握了这些数据,你就可以计算出这家公司的股票的潜在收益率。
如果投资者以正确的价格来购买正确的股票,获得15%的年复合收益率是可能的。相反,如果你购买了业绩很好的股票却获得较差的收益率也是很可能的,因为你选择了错误的价格。大多数投资者没有意识到价格和收益是相关联的:价格越高,潜在的收益率就越低,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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