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晚上下班后,我直接回了家,可是一回到那个充满回忆的家,我就会发疯地想起沈露,每当想她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你他妈的能否清醒点,人家这个时候说不定躺在哪个有钱的男人的床上快活呢?她都抛弃你了,再也不回来了,你还想她干嘛?”
话是这样说,但毕竟和她有着六年的感情,说不想,鬼都不信,为了不沦为想念的奴隶,我决定出去喝酒,刚打开门时,一个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闯了进来,身上还带着扑鼻香味,这不是香水味,而是一种浑然天成的女性体香。
后来,我终于看清是谁了,原来是唐果儿,她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连老板都不晓得我住址,她一个小女孩怎会知道?哦!明白了,她肯定是一路跟踪过来的。
唐果儿不等我兴师问罪,抢先一步说道:“悦哥哥,你不是被女友甩了吗?那以后我就是你女友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同居吧!”
什么!同居!简直荒唐,这话从唐果儿嘴里冒出来,一点也不奇怪,要是换作其他男人,一个90后少女主动送货上门,或许会兴奋的持枪就干, 但于我而言,却并非如此,我不喜欢唐果儿,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我还会觉得如果和这样一个小丫头产生爱情,那便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过,是要灭九族,遭天谴的。
于是,我拉起唐果儿的胳膊,准备将她赶出去,同时恶言恶语道:“趁我还没有动杀念之前,你识趣的,赶紧一溜小跑给我消失掉,否则,我杀了你,也是活该!”
唐果儿死死地抓着门边,一副打死也不出去的无赖模样,回道:“悦哥哥,我的好哥哥,你别赶我走好不好?总之我是不会走的,就算……就算你杀了我,我的魂魄也留在这里,反正从今天开始,我就是这里的女主人了。”
难道这小丫头的脸皮是城墙砌成的吗?一个小姑娘怎么可以厚颜无耻到这种逆天的程度,我终于明白金钟罩,铁布衫是怎样炼成的了,敢情厚脸皮的人都是刀枪不入啊!
“行!算你狠,你不走是吧!那我走!”
说完,我就丢下唐果儿,像逃亡一样遁地而去,后面传来她的呼喊,“悦哥哥,你不要走呀!你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啊!我相信有天,你会接受我的。”
切,想让我接受她,除非铁树开花,男人身上来大姨妈,这么不懂矜持的女孩子,谁敢要啊!和这样的人在一起,那就是一部好莱坞级别的灾难片。
她今天说喜欢我,可以主动上门,宽衣解带,那么明天她不喜欢了,便会无所顾忌地上了别人的床。
…………
我坐在红色的吧椅上,一手扶着吧台,一手握着酒杯,眼神迷离,算上这杯,我已经喝了不少,但距离醉倒,还远远不够。
事实上,自从和沈露相爱以来,我就极少踏足酒吧了,只在心情不好时,才会来一次,今夜我又来到了这里,借此祭奠我失去的爱情。
我和沈露便是在这家名为“夜色撩人”的酒吧相遇,然后又是酒精做了我们的媒介,让我们睡到了一起,这一睡就睡了六年,没想到,六年后,我又成了孤家寡人。
这家酒吧是用深蓝色作为主色调,蓝色是最冷的色彩,象征着忧伤,抑郁,恰到好处地配合了我的心情,于是酒水进入柔肠后,便化作了眼泪汹涌。
明明我是恨沈露的,恨她的无情,恨她的决绝,恨她分手时,还要分手费,为什么我却恨不起来,只要一想到她,恨意全无,剩下的全是柔情泛滥了。
后来,我终于成功地将自己灌醉了,虽然还没有不省人事,至少已经天旋地转了,我出了酒吧,站在酒吧门口,我想这个时候,唐果儿也该离开了吧!于是我准备打道回府。
出了酒吧没多远,我看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从一辆骚红色的保时捷里下来,再仔细分辨,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人正是昨晚将我撞飞的那个母夜叉,果然是冤家路窄啊!
于是我带着酒意,带着对万恶的金钱不平衡的心理向她迎面走去,然后不怀好意地冲她笑,她愣神了一秒钟,认出了是我,便喝问道: “你笑什么笑啊!有什么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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