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提供涉税服务可以分为两个范围:
一是涉税鉴证服务;二是非涉税鉴证服务。
具体区分如下:
非涉税鉴证服务主要是指税务咨询类服务、申报准备类服务、涉税代理类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具体举例可以是代办税务登记;代办纳税、退税、减免税申报和建账记账等等。
涉税鉴证服务主要是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具体举例可以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等。
在具体判定上我们需要综合考量什么是涉税鉴证服务,什么是非涉税鉴证服务。这里主要是看税务师税务所在这里的主观能动性有多少,一般来说对于非涉税鉴证服务,税务师是按照当事人公司的委托意思进行行动,主要体现在“代办”两个字上。对于涉税鉴证服务,税务师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业务开展自己专业能力的鉴证服务。
所以在税务师执业过程中,上述两种服务,对于收费标准和以及税务师的专业能力水平要求是有所不同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涉税鉴证服务的内容是严格在法律框架之内的,不能超出法律,提供鉴证服务,而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亦不能超越法律收取要求企业出具非法定的涉税鉴证报告。换而言之,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未明确以“需提交”、“需提供”、“须附送”、“可附送”规定报送的鉴证报告,各地不得以“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为由,要求纳税人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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