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了,我带着这枷锁已经二十年了。
二十年来,我带着枷锁押送亡灵,同行取笑我也就算了,连被我押送的亡灵也多有揶揄之色。
这些我也忍了,谁叫我贪吃误事呢。二十年来我任劳任怨,毫无怨言,争取早点服满刑期,好取下颈上枷锁,却不曾想真到了这天,竟然会让我再遇见她。
还记得二十年前的那个深夜,阴风阵阵,暗月无光。我是很喜欢这样的夜晚的,这种夜晚阴盛阳衰,人们大多会早早睡下,也方便我们办事。这夜正是那李姓男子的头七,我按律押着他回去看他尸身最后一眼。
飘进屋内,房间四角点着蜡烛。我随口一吹,把蜡焰吹绿,灭了阳气,免得李生灵魂受不住。来到棺材前,那口棺材竟然没有上钉封死,就不怕魂离魄滞起了尸变吗?我摇摇头,反正这也不关我的事。
只见那香案上供奉着鸡鸭鱼肉,酒菜蔬果。我知道这是人类的习俗,却是第一次见如此丰盛的祭食。我解了李生的绳索,放他在屋里最后流连。自己一屁股坐在案前,享受着活人对我等的供奉,反正规矩上也没有禁止。
我在案前大快朵颐,李生在自己棺材边绕了一圈,又在房里慢慢缭绕徘徊,大抵很是不舍。李生还很年轻,死的时候也才30岁,然而命数已尽,怨不得谁。我眼角看到李生滑向帐床,也不在意,多半是回味往日和妻子温情。然而就在我撕咬一只猪蹄的时候,却听到一个女人哭泣的声音。怎么还有人呢!不应该都回避了吗?
待我看去,只见女人用被子将李生的魂包了起来紧紧抱在怀里,我赶紧扔了吃食过去抢夺。女子大声呼唤起来,马上就有男女老幼一帮子人冲进了房间里,举着火把棍棒向我打来。
说真的,几百年来我还是第一次被活人撵着打,虽然不会受伤,但有规定不能伤害活人。
我见已然抢不回李生魂灵,只得退出房速速去向阎王禀报,希望能赶得及发一道追魂令。
然而当我赶到阎王府,却被告知李生已魂归肉身,重新融合了。追魂令不能拘活人灵魂,阎王爷不能害人性命,违反天道。最后决定将李生妻子剩余寿命匀给李生。而我,因为贪嘴误事,被责罚带上枷锁。枷锁何时能脱,却没有告诉我。
就在昨天,我被告知服役时间到了,去城隍庙里办完最后一躺差事,就可以拿下枷锁。在城隍庙里,我又遇见了李生妻子。最后一趟差事,正是押送她。
李氏看见我,惊恐万分,指着我的手颤抖不已:“你……你是来找我索命的吗?”
我看着她,奇怪心里为何如此平静。我曾设想过再见到女子,也许会愤怒,也许会委屈。
“我并非来索命,只是你的阳寿已尽,奉命带你的魂灵去阴间。你生前所为,阎王自有评断。”
是了,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故事改编自 清代 散文家 袁枚《子不语》卷一种的故事《煞神受枷》,献上原文以飨读者:
淮安李姓者与妻某氏琴瑟调甚。李三十余病亡,已殓矣。妻不忍钉棺,朝夕哭,启而视之。故事:民间人死七日,则有迎煞之举,虽至戚,皆回避。妻独不肯,置子女于别室,己坐亡者帐中待之。
至二鼓,陰风飒然,灯火尽绿。见一鬼红发圆眼,长丈余,手持铁叉,以绳牵其夫从窗外入。见棺前设酒馔,便放叉解绳,坐而大啖。每咽物,腹中啧啧有声。其夫摩抚旧时几案,怆然长叹,走至床 前揭帐。妻哭抱之,泠然如一团 冷云,遂裹以被。红发神竞前牵夺。妻大呼,子女尽至,红发神踉跄走。妻与子女以所裹魂放置棺中,尸渐奄然有气,遂抱至卧床 上,灌以米汁,天明而苏。其所遗铁叉,俗所焚纸叉也。复为夫妇二十余年。
妻六旬矣,偶祷于城隍庙,恍惚中见二弓丁舁一枷犯至。之所枷者,即红发神也。骂妇曰:“吾以贪馋故,为尔所弄,枷二十年矣!今乃相遇,肯放汝耶!”妇至家而卒。
这篇原文故事感觉已经比较完整了,我唯一觉得别扭的就是结局煞神报仇的情节,感觉很唐突。
改编的故事我换成了煞神的视角,改了故事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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