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撞宠物事件,网上随便一搜就有很多,而狗狗在车撞宠物的事件中又绝对是主角,也是因为需要出来“溜”的这个习性所致,在网上也有各种事件经过的描述和处理过程,不过过程不乏坎坷和纠结,车撞狗到底算不算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失职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的构成有四个要素:一是事故主体是车辆;二是事故空间在道路上;三是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四是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对“车撞狗”而言,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与狗相撞后,一般会造成狗被撞死或撞伤、车辆受损等,狗作为主人的个人财产,被撞伤或者撞死应当属于财产损失。同时,事故有时会造成车辆一方人员伤亡。
因此,“车撞狗”事故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应属于交通事故。
狗主人能否作为当事人,主要看其行为是否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必然的关系,如事故发生地有规定,例如养犬人应有外出束牵引带,并由成年人携带,狗主人因狗上路未牵引而造成交通事故存在过错,其主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必然关系,应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总原则,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根据交通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对于“车撞狗”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就是要分析车辆驾驶人与狗主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或者过错的严重程度。
对于“车撞狗”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各方的责任:
如果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狗未用束犬链牵领的可认定狗主人全责;
如果车辆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对经过调查无法确定狗主人的情形,记录调查得到的事实,将认定书交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并根据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对被撞狗确认无主人,且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按照意外事件处理
交管部门接警后,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且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要注意做好走访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尤其是对被撞狗的调查取证要做细,这关系到该类案件当事人是否包括狗主人以及各方当事人责任划分等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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