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ton Fink) 是由科恩兄弟编剧、执导,约翰·特托罗、约翰·古德曼合演的黑色幽默电影。
该片于1991年8月21日发行,也是科恩兄弟走上国际影坛的代表作品,是充满了隐喻的超现实电影。
偶然看到推荐后看了一个这样的电影。我只有肤浅地看表面了。还觉得它是文艺片,后来拍出了一些恐怖的感觉。毕竟说是黑色幽默,这种黑色给人的感觉也太阴暗了。
芬克是一个刚出道的作家,写平民文学,在纽约小有名气了。受高薪诱惑和成就更大的名被邀到Hollywood 写剧本,写拳击题材,可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没有一点头绪。安排他住的旅馆就这样成为了他的监狱。本可以早些拒绝的他,看到挂着的照片上,一个穿着性感的女人的照片背对着他眺望大海,看不到正脸。在听到隔壁房间某对男女在makelove的时候,他眼巴巴地看着照片上的女人。不用说也能感觉到,他心里面开始充斥着对钱,对成名,对女人的无限渴望。
还是写不出来,只好到处寻找灵感。不知是现实太残酷还是他高估了自己,对所谓的梦想(其实就是钱和女人),还以为真的能实现。
从渴望真正的写平民文学,到被诱惑只用了多少秒?
他看到一个很有名的作家的颓废,堕落,不用多想就能知道他继续下去也只能是那个样子。
没能力只能死吗?邻居是个变态杀人魔,表面上成为好朋友,背地里却把他推向地狱。
有人评论说邻居只是另一个芬克自己,只是他的另一面。为了寻求灵感而开始杀人,为了逃命而杀人。真是疯了。但是靠命换来的作品,被骂的一文不值。他还认自己是个作家。
作为作家的尊严,被钱践踏地血肉模糊。被一个不识字的老板骂了出去。本以为他可以去死了的时候,却又让他在海边看到了和挂在墙上的女人一样的图画。被火燃烧着的旅馆就像地狱一样。他还苟延残喘地从地狱里爬出来,但恐怕那也只是一幅肉体了。
把想法用文字表达出来即所谓写作,本就是自由的东西,本不该有什么更多的含义。非要为钱写,为成名写,又没足够的能力而丧失了自由,等待着的只是一个空荡的地狱吧。
所谓“天才梦”,即如果认为自己是天才,这样才会毁了自己。以前我也有这样的幻想,以为自己想写就一定会写,写了就一定有人看,看了一定会被表扬,实在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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