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微信群里的消息依旧不停闪烁,讨论着女生应不应该主动表白自己喜欢的男生。耳机里塞着《莉莉安》唱着“在离这很远的地方,有一个海滩,孤独的人就在海上撑着帆船,而你看到她,回到海岸”室友依旧在热闹的讨论着论文的事。

说实话,我是不敢主动向自己喜欢的男生表白的人,怀揣着“宁缺毋滥”的大道理,做着一只散发着24年清香的单身狗,至今还没遇上一个能让自己心动的人。
正把“至今还没遇上一个能让自己心动人。”这一行字整整齐齐码下来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人的模样。他,是那个让我心动的那个男孩子吗?
我想了很久!
是!
也不是!
第一次与他相遇,是在一场活动的微信群里,习惯性的翻开群成员的头像,要么清一色网上某明星的图片,要么是油腻腻中年人专属的风景,然而,他的,一张英俊的脸庞,性感的络腮胡的自拍照在众多普通到头像中显得那么特别,昵称:莫小叔。
真酷,这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大叔类型的男孩子,他们身上的那份沉稳、安全感完全能深深的吸引我,随手翻看了非好友可见的十条朋友圈。有日常吐槽好友类,有光临金拱门、以及最新上映的电影,还有一张帅气的自拍。说实话,看着那张自拍,好久好久,甚至开始期待第二天的活动。
第二天的活动如约而至,在众多签到人群中,还是能一眼看到与众不同的他,那张脸,以及性感的络腮胡,像是自己与他相识很久的样子。
时值九月炎炎夏日,他穿着一件蓝色衬衣一条短的裤子,还背着一把吉他走过了我的面前。不由得多盯了好几眼,在心里默默说了句:好酷。
好久没在身边见到这样大叔形象的男孩子了,要么是学校里比我小的男同学,要么是一群着急结婚的80后男,曾一度以为自己以后的人生就要随同这样这些人将就度过了。直到点开了群成员名片,直到遇见了他。
后来,自己嫌吵就退出群聊。退出后才发现,这样我不就不可以随时看到他的头像,看到他仅有的十条朋友圈了吗?
再次遇见他,是在一个指弹活动上,还是在微信群里,在心里暗自窃喜,告诉自己第二天一定要能多看他几眼。
第二天又如约而至,如期见到他,再次被他的帅气征服!从此,在微信上搜索他的ID看仅可见的十条朋友圈成了我每天必做的事情。知道他今天和谁去看电影了,去厦门学习了,去星爸爸喝咖啡了…点点滴滴都被他记录下来。
还扒出了他的微博,再到后来他在某平台成为了入驻歌手。
常常幻想他出现在我朋友中,我认认真真介绍他是我男朋友的场景,幻想他说晚安的样子,幻想我们的日常斗嘴…
所以,我这么多行为在说明,我喜欢他了?也许是的!
如果说不是的话不会让我在大街上听到有人唱歌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这一切源于自己的一厢情愿,可是现实啊就是这么的赤裸裸,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东野圭吾的《单恋》有这样一句话“某些东西,明明知道没有意义,但依然很在意,谁都会有这样的东西。”
是,暗恋的滋味。
凌晨一点十七分,室友依旧在讨论,群里却安静了下来,我的音乐变成了静音耳塞。没有莉莉安那样的女子,也没有大叔,只有一盏深夜矫情的灯以及一个默默翻着别人朋友圈的人。
我只希望有一天的我能做到“喜欢就表白,无爱就拒绝”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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