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办一件好事,真的不容易。而且很多时候,本来的好事办不好,反倒成为了坏事,那就真是得不偿失了,还真不如什么都不干的好,这也是很多地方、很多人“消极怠工”的原因,不干事就不会干错事或干坏事。
但话说回来,不干事也不会有进步和发展,长此以往必将落后,而最终都将复出代价,同样是得不偿失,甚至会失去更多。那怎么办?不能不干事(或者说必须要干事),而且关键是要干好事,更重要的是要把好事办好,让大家真正受益。
举个例子:听说某地区前段时间准备销售之前建好的一批保障性住房,当地住建部门发布了《申购通告》,面向符合条件的第一类、第二类家庭。这本来是件好事,办好了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当地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绝对算得上是一件民生实事、好事,但这件事办的真不怎么样。
第一个问题,住建部门发布的《通告》上,留了咨询电话(只有一个固定号码,再无其它联系方式),但这个固定电话竟然是坏的(打不通,很多人就到住建部门去咨询,得知电话确实是坏了)。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政府部门发布的正式《通告》,竟然只留了一个坏掉的、打不通的电话,这是什么意思?当然,住建部门可能也是“无心之失”,但为什么不把工作做得细一些、实一些?这样的情况出现,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发现、补救?这样的情况,老百姓会怎么想?政府的公信力又在哪?这难道是老百姓的错?
第二个问题,因为《通告》上的电话打不通,很多人去到了住建部门,去上门咨询,但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却全都不在,来咨询的越来越多,大家干等了一上午,都没等来工作人员。我想类似的情况,很多人都遇到过,到相关部门去办事,总是见不到人。现在很多地方、很多单位都实行了AB岗,就是为了解决这样的情况,但现实是类似的情况仍然层出不穷。特别是这一次,当地住建部门发布了《通告》,就应该预料到会有群众前来咨询,就应该提前准备好应对措施,结果却让老百姓干等一上午,这样的“做派”让老百姓怎么想?
第三个问题,因为人越来越多,终于出来个住建部门的人来问是干什么的,得知是咨询保障房的事,说了句“去社区,我们都交代给社区了,不要来这”。这句话真是让人气愤,因为很多人之前已经咨询过社区了,社区也什么都不知道,才去的住建部门。而且保障房的事情,就是住建部门负责,咨询什么社区?是社区建的房?是社区制定的条件标准?那你住建部门是干什么吃的?话说回来,那《通告》不是你住建部门发的?落款明明是住建局的大名和公章。再者,你说“都交代给社区了”,交代什么了?政府职能部门不负责、不担责,做甩手掌柜,把责任都转嫁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那还要你职能部门干什么?
本来是一件为民的好事、实事,结果在一开始就弄得老百姓一头雾水、怨声载道,这就是目前基层政府和老百姓的真实写照。办好事其实也没那么难,就是一心想着群众就好。比如,群众如果想咨询了,电话是否通畅?群众前来咨询是否准备好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基层社区直接面向群众,是否把相关政策、标准及时向社区传达了、并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我这样一个小老百姓就能想清楚的事情,那些职能部门的“官老爷”真的想不明白?还是真的只会做“官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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