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
人生若只如初见……
啊,不。
只是那时的你不会化妆和美颜。
So,
那时才会有真正的一见钟情吧。
可是,为毛总会有人怀疑这世上,到底有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
擦!
什么叫所谓啊,怀疑,完全是因为,没有一见钟情过,没有怦然心动过,没有遇到那个想睡一辈子的人。
偏偏喜欢你
爱情就像我一见钟情的那件衣服、那双鞋、那个包,在一大堆的琳琅满目和五光十色里,一眼,就能把我击中,根本不需要选择。或许并不耀眼、又或许张扬夺目、再或者还有些咯脚。但那就是爱情恰好的样子,我就是本来的我,而你,恰好喜欢。不需要为你改变、不需要刻意取悦、更不需要委曲求全,我们仍然愿意包容那些不舒适,就这样一直在对方注视的目光里美下去。
一辈子的那个人
怎么确定对方是能一辈子和我在一起的人?
钱钟书先生对杨绛女士有这样一段评价: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娶她做妻子;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
所谓登峰造极、无法超越的至高评价,就是如此吧。
亦舒也说过:“看到你我才知道, 原来可以如此简约生活,原来不喜见人大可不见,不爱应酬便坚持独处,对是非不置评不回应,真了不起。”
爱情和婚姻的完美典范,都在这里了。
余生还长
曾经,只想和你共度余生。如果不是你,那么余生还有什么意义。
曾经,只要想到和你行将分离,就会泪雨滂沱,就会在心里撕开一道又一道的口子,鲜血淋漓。这辈子狠狠爱过的人都懂。
曾经,他为了给她买一张大学异地的机票,吃了一个月的馒头。好的爱情可以翻山越岭,可以不顾一切、漂洋过海去看你。
曾经,他们有说不完的话,大学异地的一年,他用的电话卡堆成了一座小山。
曾经,他说,他努力拼搏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让她过上白富美的生活。
曾经,她就是被他肆无忌惮宠着的公主。
曾经笃定的非你不可,终究要在无数打不开的心结里灰飞烟灭。
坚持走了一路,,无数次的迷惘和彷徨、无数次地追问自己的内心,终于看清了眼前的路应该怎么走。
有些人,被别人羡慕他们白头偕老,可事实是,他们吃力地表演完了他们的爱情。
婚姻该有的样子,一定不是吃力不讨好的样子,而是你“亦父亦友”,而我,仍然是你心头的那颗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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