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两个思考,一个是文化差异,另一个是物质基础。对于第一种情况,我想这需要双方包容,互相理解的。文化差异这里先说生活习惯的不同,是可以调节的,比方说双方的口味偏好,饮食习惯和兴趣爱好等。两个人在一起吃是很重要的,不过这都是可以改变的,不是什么问题。兴趣爱好也是可以求同存异的,在共同的爱好上可以一起玩耍,不同的爱好可以互相学习,相互鼓励。我想,这些差异应该不是问题。
而另一种差异,可能就有点“压力”了。生活在现实的世界,需要解决很多实在的问题,甚至有些并不是理解就能够解决的。在这里面包括但不限于做事方式的不同,思考层面的不同,来自家里的要求也不同等。当然,物质基础近似的更容易相处吧,更随性自在,很多来自家庭的问题应该是缠绕双方的选择的困难性吧。不过,如果真是对的那个人,这也是可以突破的。两个人在一起,无非是因为爱,属世的条件并不能给予爱的满足,唯有在基督耶稣里,爱才能完全。唯有心灵相吸,生命相伴,才是爱。不管怎样,生活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唯有自己有选择的权利。对我们天父的宝宝来说,我们更是有幸福的理由,在祂里面更是看的清楚,靠着祂,做出正确的选择。相信我们是幸福的,因我们遇见(实际是祂先找回我们)了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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