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闻主义之父盖伊·特立斯是一位忠实冷静的观察者。可是,当他把目光转向性爱这个隐秘的话题时,还是招致了不少非议。与此同时,1980年特立斯刚刚写完的《邻人之妻》还没卖出去一本,他的账上就多了数目不菲的400万美元,昭示着这个题材超乎想象地受人欢迎。这也导致这本书比他的另外两本著作《王国与权力》、《被仰望与被遗忘的》更具有话题性。
不同于公众两极分化的强烈反应,特立斯的态度始终是不褒不贬,客观陈述。他花费9年时间,在美国进行大量实地采访调查,甚至是亲身参与,最终写成这本《邻人之妻》。为了保持内容的客观性,在这本书的末尾,特立斯把自己抽离出来,特意用第三人称的方式描述他亲身经历的事实。在他眼里,他的个人经历,同书中描写的其他人没有任何不同。他作为一个观察者的那部分,始终冷静地置身事外,如实陈述客观存在的事实。
在大众眼中,情色、色情、性爱、婚姻关系本就是微妙的私人领域,又掺杂着道德、宗教的价值砝码,让成人们对相关话题欲言又止、有口难开。每个时代、每个人的标准都不尽相同,你眼中的寻常之物,也许正是他人之禁忌,“什么被提升为艺术,什么被贬低为淫秽,在不同时代总是根据受众的不同而不断变化”。
在图片、杂志、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等出版物越来越触手可及、并且尺度越来越大的时代,再伴随着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性解放运动、女权运动的萌发,这种矛盾愈发尖锐,挑战着美国社会的出版审查制度。
如何定义“淫秽”?1868年的希克林案中,英国首席法官认为所有“会使看这类读物、脑子容易受到不道德影响的人腐化堕落”的东西都是淫秽的。这个标准在英国和美国一直影响到20世纪50年代中叶。所以,不但《尤利西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被划为禁书,惠特曼的《草叶集》也被称作“下流读物”。
1957年出版商罗思诉美利坚合众国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第一次对“淫秽”下了定义,包括全书的“意旨”是淫秽、对“普通人”构成冒犯、“完全没有任何社会价值”几个关键点。这个定义被称为罗思定义。相比1868年英国给出的定义,罗思定义可谓宽泛得多。许多按之前的定义被禁的小说和情色艺术电影,借由罗思定义得以解禁。1973年,里程碑式的“米勒判决”做了进一步细化,以“缺乏真正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作为判断标准。然而,最终判决结果始终难料,“这些裁决如此主观,基于情感,取决于个人”。
其实,杂志、书籍、影视作品,只不过是用于观赏和消遣的出版物。现实生活中,许多秉持非传统观念的人按照个人的意愿做了更多尝试和实验。
凭借《花花公子》杂志兜售“新生活定义”的海夫纳,把自己打造成新生活方式的化身,徜徉在众多玩伴女郎之间。雨后春笋般兴起的按摩院,打着擦边球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务。杂志上那些邻家女孩、按摩院的服务人员,多多少少影射了一些邻人之妻的意味。
有些人的实验走得更远。笃信开放性爱关系的威廉森夫妇,在砂岩社区组织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情侣,实实在在地去尝试开放式婚姻关系。类似的私人组织不止一个砂岩,而且多数只维持了很短时间。诺伊斯建立的奥奈达社区,是同类社区中鲜有的长寿个案。奥奈达社区干脆摆脱婚姻关系的约束,社区内的成员共同形成一个家长制的自由大家庭,维持了几十年,到第二代长大成人后才逐渐瓦解。
即使有众多同类社区的出现,也不能说这些尝试是完全成功的,它们最终都没能摆脱私心和私人感情因素的挑战。砂岩社区有情侣脱离后结婚,也有情侣不满威廉森的冷落离开组织。奥奈达社区在确定继任领袖和生育下一代的男性人选时,也存在明显偏私。成员的私心无法避免,这类开放式大家庭的社区就无法继续维系下去。
不管是色情、情色类杂志、文学、影视作品,以及始终与之斗争的从严苛逐渐缓和下来的出版审查制度,还是这些非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实践性社区,挑战与维护的两极拉锯战所反映的,始终是社会上对性爱相关话题的过度敏感。
遮遮掩掩的过度压抑和世人皆知的过度张扬,都是敏感。敏感就说明社会还没能完全平静地接纳这个话题。其实常规的性爱原本是很健康很普通的事情,些许情色成分也无伤大雅。时至今日,早已不必对其过度妖魔化,以至于谈性色变、因噎废食,当然也不必过度神圣化,像清教徒般清心寡欲。要真正脱敏,做到平视,以平常心待之,才是最成熟的姿态,而这需要一种更成熟、自信、宽容的社会文化氛围的支持。
“《邻人之妻》里并无新事。
也没有过时。”
这本书成书38年后,特立斯的凝视仍有意义。
2018.10.07雾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