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称自己为一个孤独者,一个彻底的、永恒的、本质上的孤独者。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因为我所接触的人少,也不是因为我缺少朋友,更不是因为我喜欢孤独,应该说这是因为我的心天生就是不合群的,它渴望挣脱一切人世的限制从而获得自由,因此就自发地隔绝了一切表象,与外界的一切丧失了稳定的联系。正所谓高处不胜寒,我是不是在高处我不清楚,但我心所驻的归处却是人迹罕至的,因为我的心是极复杂的,包含着多重矛盾属性,而没有特定的执著,这就使得我不可能与单调的世俗达成和解。
我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幸运在于,我并未作出特定的选择,因此就不必承受特定选择带来的限制,因而常常是自由的,可以随性自然地做出一些事情,只需费些心思,却不必担忧它产生恶俗的结果。不幸在于,我并无作出特定的选择,但我的内心却总是要我做出选择的,除非我决定睡觉,不然我的心总有无处安放的一份空白,那空白是为一切选择所屏蔽、抛弃了的,是不可长出果实来的干枯花朵,我因而是郁闷的,这份郁闷无处消遣,成为了我人生的另一种底色。这幸与不幸,是要陪伴我人生从始至终的。
我的孤独,不在于无人关心,而在于无人愿意理解。高中时,我曾与小周做过同桌,我一开始对她蛮有好感,毕竟是一个文静而又好学的小姑娘,可以作为学习的榜样;但是慢慢地,我发觉到她是个执念极深的人,对待学习当然是尽心尽力,但对待生活则幼稚得不可理喻,或许由于生理上的自卑感,她说起话来娘娘唧唧的,让我极度不适,因为在我看来,那种执念是自欺欺人的,迟早也会把我传染。但我又无法远离她,因而只得尽量不搭理她,搭理了也不给她好脸色。聪明的语文老师从监控里看出了我的心事,便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将他所知悉数抖出,让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但也是好事,我终于从她的身旁解脱开来,成为了大吴的同桌。我自高中起就对大吴有好感,不对,自小学一年级起就怀有一种懵懂的感情,在我眼里,她不仅是美丽的班花,也是一个可以与之诉尽衷肠的绝世红颜。自成为她的同桌后,我也是苦乐交织的,苦的部分显然更多,我正因视她为那段高中生活里的唯一慰籍、饱受折磨的心灵的唯一归宿、漂泊无依的灵魂的唯一解脱,才对她的一切关心备至,尽管出于羞涩很少表现出来,但我甚至仔细到甚至记得她上课时说过哪些话,试图将肩膀靠近我的肩膀几次(当时如同做梦一样),乃至打了几个哈欠我都知道。正所谓,多情总被无情恼,我多情了,所以含蓄自重,而她的情是若有若无的,甚至不是非我不可的,所以才能进退自如地挑逗我,将我玩弄于股掌之中。除此以外,男生们路过她的座位,常要不无轻佻地跟她嬉笑,而她也毫无抵触地自愿承受着,甚至看得出来一种欢快,这使我绝望头顶,绝不是吃醋这么简单,更充分验证了我人生的失败。相比之下,快乐的部分少得微不足道,上下课时都有过,她常热情地逗我欢笑,或者关心我的伤病,使我切实体会到了自己的存在感,久之不忘,假使可能的话,我愿将那些瞬间定格为永远。喜欢的也好,不喜欢的也罢,最终都还是与我再无交集了,他们依旧笑者、哭着,还是真实生动的他们,而我也还是我,一个既幸运又不幸的、永恒的孤独者。
是的,明天是七夕节,我越发成为一名永恒的孤独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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