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
中国互联网有三大巨头:百度、阿里、腾讯(昵称:BAT),打得不可开交。你有没有想过,BAT的业务各不相同,百度是做搜索的,阿里是做电商的,腾讯是做社交的,理论上是不同行业的,为什么会打架呢?你见过做冰箱的,和卖汽车的打架吗?你见过理发的,和卖水果的打架吗?他们有什么好打的呢?
这是因为,从商业的角度看,搜索、电商、社交,其实并不是BAT的“产品”。你从来没有为搜索资料、比较商品、沟通交流付过费吧?为什么?因为搜索、电商、社交,其实只是BAT的“引流品”,目的都是获得同一种资源:
流量
一切的商业模式,都可以分为两种,卖流量,和卖产品。卖流量,就是手持用户找产品;而卖产品,就是手持产品找用户。
百度、阿里、腾讯,虽然“引流品”各不相同,但都选择了“手持用户找产品”,也就是卖流量的商业模式。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是头对头的竞争对手,抢到流量后,他们把流量变现的“利润品”各不相同。百度的利润品是竞价排名广告,阿里的利润品是淘宝直通车等电商广告(2017财年,广告收入约占阿里电商业务收入的65~70%),腾讯的利润品,是会员服务和游戏。
通过放大“引流品+利润品”的逻辑,BAT把卖流量做成了巨大的生意,并因流量资源的稀缺,打得不可开交。李彦宏甚至说:在PC时代,流量为王。这种商业模式,我们甚至把它叫做“流量经济”。
流量经济的战争,其实就是“引流品 + 利润品”的战争。
线下的逻辑是这样的吗?
在线下,几乎每个万达广场里都有个很大的沃尔玛,有的甚至占据两层楼的面积。但你知道吗,沃尔玛占万达那么大面积,租金却很便宜,这是为什么?
万达的产品是什么?它的产品不是购物中心里卖的那些东西,它的产品是它的铺位面积。万达用很便宜的租金,换取沃尔玛的入驻,其实就是相当于用“利润换流量”,吸引大量购物人流。有了大量人流,沃尔玛旁边的铺位就变得有价值了。于是,万达就把它们,用更高的价格租给珠宝商、手表商等等,赚取更大的利润。
租给沃尔玛的面积,是万达的“引流品”;租给珠宝商、手表商的铺位,就是万达的“利润品”。
所以,BAT和万达,线上和线下,没有本质的差别,
它们都是“引流品+利润品”的商业逻辑
如果我们把互联网商业模式叫做“流量经济”,那么万达就是“线下的流量经济”;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把万达叫做“商业地产”的话,那么互联网商业模式就是“网络商业地产”。
为什么BAT会和商业地产此消彼长,相爱相杀?因为他们本质上都是“流量业”的竞争对手,都是靠卖流量赚钱,只是各自的引流品不同而已。
有一次路过长安街,看到一个机构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当时就感慨,商业的本质从来没有变过:一个是供,一个是销。“供”的核心能力是卖产品;而“销”的核心能力,就是卖流量。
超市生意好,有流量,怎么盈利是利润品的问题 每个门店思考自己的利润品,望群策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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