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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十二条实践》第8条:燃烧的斗魂经营需要强烈的斗志,其程度不

《经营十二条实践》第8条:燃烧的斗魂经营需要强烈的斗志,其程度不

作者: 晋慧绍成 | 来源:发表于2023-07-24 06:42 被阅读0次

    我是宁波百事达工具/格雷公司/ 港宁科技/宁波盛和塾 诚敬组,格雷读书会同心队何绍成, 这是我每天至少一篇文字的第1728篇文字(2023/7/25)

    《经营十二条实践》
    第8条:燃烧的斗魂
    经营需要强烈的斗志,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
    为爱(利他)而生的斗魂 & 大善似无情

    其实没人喜欢斗争,但有时候人不得不奋起而战。

    光看个头大小,谁胜谁负不言而喻。可个头小的鸟儿把生死置之度外,一心只想保护雏鸟,于是奋不顾身,挡在强悍的敌人面前,不惜以命相博,巨大的老鹰也会感到害怕。

    企业经营者的斗魂,也是为了守护所爱的人,为员工,为了他人而激发的斗魂。

    为了保护孩子,父母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保护员工,社长可以豁出性命。这是稻盛先生教给我们的崇高思想。

    大善似无情

    松下先生以前和老师一样,也是个性刚强,十分严厉的人。经营者必须严格,否则没办法做好工作。

    据说狮子会把自己的孩子推下山坡,让他们靠自己的力量爬上来的,才有资格被抚养。

    一味溺爱自己的孩子,孩子成年后势必一事无成,最终反而变得不幸。因此,尽管旁人看来很无情,但对孩子严格要求才是父母真正的爱,才是为孩子的终身幸福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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