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是互相喜欢。
生活,是共同承担。
我和男朋友高考后在一起,现已一年多,读书时是异地,放假返家同城同区。不久前约会后,他说,
以后出来只请得起你吃雪糕啦,你要养我吗?哈哈哈…
似笑非笑。但不是第一次这样说。
读书的青涩年代,一心认为两情相悦,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彼此在一起。痴痴地笃信,爱是可以排除万难的。
成熟的青年时代,真正明了所谓恋爱,并非或简单约会或键盘上飞舞着聊天。深刻地体会,恋爱是需要成本的二人生活。
兴许是由于自古以来男耕女织的思潮,又或是外来绅士风度的影响,还是别的种种因素,仿佛一开始我们就认定——
恋爱时,男方就应出钱出力,借此想方设法疼爱女友。
吃饭,男方买单;
逛街,男方付钱;
看电影,男方买票;
……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小时候看到的一道数学方程题:Proof that girls are evil.
( Girls=Time*Money)
Cuz Girls=Time*Money
Time=Money
so Girls=Money*Money
Cuz money is the root of evil
so Money=√evil
so Girls=√evil*√evil
Girls=evil
趣味归趣味,说到头,现实有时何尝不是这样?如果,女孩一味地让对方为恋爱支出买单,总有一天会压榨对方的身心。
恋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若双方已明确确认关系,理应共同承担。
因为我们异地,每次见面,都会在外面住上一两晚。酒店费加上吃喝的费用以及来回车费,久而久之,必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但往一年,几乎全都是他买单,我没出。
放假时出去玩乐,也是他一人承担起费用。
前不久,他送我到车站坐车回家。我们手牵手,走在喧闹的大街上,他也说起了这个问题。一字一句清晰地回响在我耳边。
那天回家后,我也一直思考,自己在恋爱开销上,也过问太少,没担起应付的责任,有时似乎可以贪这个便宜。当晚,我们谈论了这个问题。
男方出钱是很正常,但有时似乎又太大男子主义。
有时想想,独自承担开销似乎有点大,但他说为感情付出也值得。
在这样矛盾的一次一次反驳中,过去他放下这个敏感的心事。
涉及至钱,越是亲密就越不能模棱两可。不然将来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时也如恋爱时,那生活则难以为继,再爱也难过。如果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法,日后肯定会再次遇到这类问题。因而女方应站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所以我提出一起承担开销,小费轮流,大费平分。
想起曾经有人这么说,恋爱时期,男方只是你的男朋友。未入堂,此时养得起你又愿意养你的人业已娶了你妈。也不无道理。更重要的是,恋爱,经济独立才不会产生情感依赖。恋爱开销是其中一方面,单方生活开销也是其中一方面。若事事等着对方为你买单,久而久之,便形成精神上的一根柱子。若那天不幸柱子倒了,生活就更难以回复原来的状态。
因而,恋爱的人们,不应依靠一方,而应共同承担。两个人才能构成恋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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