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2,法益具有入罪的功能,伦理道德具有出罪的功能。
3,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的刑法的悖论性:自从有刑法存在国家代替受害人私刑报复时开始,国家就承担了双重责任,因此表现出它的悖论性。刑法不仅要面对犯罪人保护国家,也要面对国家保护犯罪人,不单面对犯罪人也要面对检察官保护市民,成为公民反对私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
4,孟德斯鸠:当立法权和司法权合二为一,独裁就不可避免,自由就荡然无存。
5,英国丹宁勋爵:如果衣服上出现了褶皱,司法机关可以用熨斗把它熨平,但如果衣服上出现了一个大洞,那就必须取决于立法机关把它织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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