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的这句话是去年的电影《十二公民》里5号陪审员喊出的一句话。一个误判进过监狱,混过黑帮现在从良的人物,在对过去的痛苦岁月感伤之后改投了无罪。然而今天我要聊的不是关于这部电影的观后感,而是关于活生生的人,热腾腾的生命。
今天打开电脑就看到了“坐牢23年的陈满宣布无罪。”的新闻。23年!我的大脑开始试图翻江倒海找出一些形容词来表达我的愤怒和无助。我不知道当时的这个案子是怎么样的就被判决了死缓。我没有在网上找到关于当年案件的新闻,我只是在思考当年的审判有真正意义上的尊重过生命吗?还是说像当年汪精卫说的那样“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呢?也许一个案件的误判会有很多客观因素无法掌控,但是主观的认知却往往是可以杀人于无形的利器。一个人会有多少个23年,我不能想象在监狱里是怎样的煎熬。《肖申克的救赎》里出现的牢狱生活或许与中国的体制会有不一样,但一样的都是夜夜辗转和煎熬。希望我国以后能少出现这样的误判,毕竟每个人的生命都值得尊重,谁的年华也都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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