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答案之书》的词句是“虚空”,这一个星期倒没有感觉到虚空,满满当当都是事情,也有一些收获。
昨晚读了一段刘润的《底层逻辑》,《一个人的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1、法学家的对错观,谁证据确凿谁能证明对错;2、经济学家的对错观,谁的社会总成本低谁的错;3、商人的对错观,谁的损失大谁的错。
具体到某一件事上,一个事不关己又有深邃的洞察力和正义感的人,多数会采用法学家的对错观,讲证据,讲事实,讲正义,是非对错,清晰分明,但是这种理想性的状态,不知道能不能解决问题;一个制定政策的人,需要对待更实际的人和事,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他更有可能采用经济学家的对错观,公平正义这些大词先放一边,怎么处理的总成本最低怎么来,商业纠纷协商解决,法院对民事纠纷诉前调解,甚至刑事案件的控辩交易的探讨,都是为了降低社会总成本,是经济学家的对错观。处理实际事务的人会比理论家更强调可行性的考虑;对于置身事内的人来说,更应该考虑的是自己可能发生的财产损失、健康损失、时间损失、心理损失,还有对家人、家庭的影响,以前在处理交通事故诉讼的时候,时不时会听到对方说,我来撞你一次试试,虽然理解,但是并不认同,只是认为是对方的气话。现在想想,这正是从商人的角度来看问题。
现在反思一下自己昨天 的行为,无论谁是谁非,这个社会的总成本肯定是增加了,从经济学家的角度来看就是不合算的。再从商人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无论对错,我都要花费另外的时间、精力来解决这件事,这增加了我的损失。问一个最极端的问题,在我心目中,我自己的生命和家人的生命是不是比另一辆车里的人更有价值?这个答案是肯定的,所以以后要牢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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