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人员一直给我打电话,叫我去签赔付协议。交房时间被延迟了,有一定金额的赔付。
我们的房子本来是去年6.30号交的,结果拖到了12.30号才交付,按理说是要有近半年时间的赔付的。谁知开发商说因为疫情可以免赔三个月的时间。只给我们赔付三个月。
一部分业主不干了,和开发商打官司了,要求必须赔付半年的违约金。可是官司下来业主输了,法院判的只给业主赔付一个月的违约金额。
不打官司还可以赔付三个月,这官司一打,却缩水成一个月的金额了。业主们不服,继续上诉,据说二审还是维持原判,只认一个月的赔付了。
我没有去打官司,主要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弄这个事儿,如今看来,官司也不好打。只是我也为那些业主感到惋惜。
如今买房子的都是弱势群体了,前期交一大笔购房款,后面遇到无良开发商修建的低品质房产,到交付的时候又迟迟不能按时兑现交付。
又有人说前期开发商拿的高价地,在后期修好房子要出手的时候,却又被要求限价了。所以他们就只有在房屋的品质上下功夫了。搞一些偷工减料的面子工程。
对于业主而言,到处都是坑等着我们去跳。这年头不维几次权,不打几次官司,都不好意思给别人说我买了个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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