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符号,超级品牌就是超级符号。
现在我们能记住的许多大品牌,其实并非记住了他们的品牌名称(当然也说的出来),更多的是记住了那些我们脑海里一直都很熟悉的符号,比如可口可乐的曲线瓶身,耐克的勾号,三精的蓝瓶等。
品牌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有些品牌起的很有深意和韵味,但消费者其实根本不在乎,他们只关注自己,关注自己的兴趣,爱好,利益。
所以有很多产品,看似名字和设计都很高大上,可消费者不买单,这并不能怪消费者没品位,是消费者在众多商品中,看不到你,看不懂你,心里OS:“这是什么鬼?”
不熟悉,没欲望,不买也正常。
好的产品设计,是能激发人类本能的情绪,不需要让人类进行理性思考。在购买商品时,一旦你的产品没有让消费者一眼就看清,看懂,看得心动,而要他们来花时间研究,鉴别,间接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和选择成本,那么被消费者舍弃的几率就很大了。
降低消费者的发现成本和选择成本,关键在于找到那个消费者最熟悉的符号,附着在你的产品上。这个符号,可以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总之它总能触动你的神经,让你对它有好感,有欲望。
产品的设计和包装,大部分是从视觉上来展示符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那些密封的食品和饮料,就得设计的“看起来很好吃”,包装上的图片展示,完全决定了有没有消费者愿意为这想象中的味道来买单。
听觉符号被许多人所忽视,这大大有损传播的效果。产品的传播,我们做好了“播”,把产品展示出来,在“传”的部分,需要消费者去说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听,一传十,十传百。在“传”这个动作中,听觉符号就很关键了,听和说是一起的,说的清楚明白,听者也就能被感染,带动着一起来消费了。
说到这里,我们应该都明白了,我们所设计的产品符号,既要让消费者熟悉,更要让消费者说得清楚,描述准确。比如,你去打酱油,一下子忘记了酱油的名字,但是你记住了它熟悉的符号,你就会跟售货员描述,“是那个印着绿桌布”的酱油,售货员立马就明白了你的需求,可以给你做精准的推荐。
所以说,做设计和营销时,你的产品符号能触发消费者的感官越多,就越能刺激他们购买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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