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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2018-11-07

作者: 唐古拉树 | 来源:发表于2018-11-07 05:37 被阅读0次

    关于抄袭,由于职业关系,见识了很多的各种各样的抄袭,有的是直接复制,有的是洗稿,有的是微创新,有的是新组合,有的是新功能,所有这些,我们都可能会认为是“抄袭”。但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说,直接复制肯定侵权,洗稿本来也要看洗的程度判定侵权的程度,但国内的司法体系没有判断的能力(主要是知识和精力不足)。微创新等主要是技术或产品层面的,这部分法律是保护的,因为所有的技术进步,都是集腋成裘,积硅步以至千里。但国内大多数人对此没有直接感受,导致两种倾向:一种是一点点创新成果,就以为是巨大成就,申请了专利,就敢要价上亿。一种是根本忽视自己的创新,觉得是普通的工作优化,根本不考虑申请专利。结果造成很多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产品和市场做的挺好,利润率下滑速度太快,因为不保护自己的创新,就很难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快速失去定价权。

    国内最大的误解,我觉得莫过于对于发明创造的误解,绝大多数人会认为发明创造都是革命性的改变,是从无到有的创造,以此标准来看,国内企业真的全是抄袭。但是,产品制造是需要人才和技术的积累的,中国很多代工企业,在制造能力上,已经是世界先进水平,但创新能力几乎未曾开发,这主要是老板的经营理念,只想赚钱,不想投入风险太大的产品创新。有钱赚就行,这本来不错,大陆企业的问题在于还很少人认识到,唯有创新,才能更好的赚钱,所以就只是对别人的创新拼命追拼命追,结果仍然是不可避免的没落。

    这两天看介绍任正非的一本书,觉得任正非的经营,跟大多数企业家的经营,差别仅在于一个理念的细微差别,就是任正非要把产品做好,去抢夺市场空间,而大多数企业家要把产品做好,是为了获得订单。获得市场与获得订单,初看目标一样,但前者的目光是全世界,后者的目光紧盯着关键客户。这就成了企业经营的根本战略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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