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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ICO何以频频被定性为“诈骗”?

揭秘ICO何以频频被定性为“诈骗”?

作者: 刘敏lawyer | 来源:发表于2018-04-08 17:19 被阅读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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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牛市来临  2017年是加密货币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故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开启了新一轮超级牛市,而ICO的产生、发酵迅速将本轮牛市推高到顶峰。

        02 火爆的ICO“9.4”政策文件定性ICO涉嫌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火爆的ICO市场瞬间降温,比特币也随之腰斩。然而,随着ICO出海、交易所出海,代投机构的出现,冷清的市场很快转暖。资本的逐利性,人类的贪婪性,在数字货币市场被无限放大。私募项目满天飞,没有辨别能力的投资人只管闭着眼睛投;真真假假的代投机构应运而生,开开心心地做着稳赚不赔的代投生意。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跑步入场,生怕错过这场一夜暴富的财富盛宴。

        03 ICO破发潮  在那个造福的“黄金时代”,代投群、各种知识星球如雨后春笋般产生。很多投资者加入一个代投群,缴纳一些代投费,参与一个项目的私募,拿到代币后在二级市场抛售后就能获得几倍几十倍的收益。于是,跑步入场的人越来越多,可是赚钱效应真的能够持续吗?市场很快给出了答案。随着大批资金进入一级市场,二级市场资金严重不足,新项目上线后迎来了“破发潮”。第一个项目破发后,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越来越多的项目破发。随之引发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价格急转直下,最终在多种因素的综合刺激下,“阴跌”至今。

        04 ICO的法律风险  

        (1)定性 

        目前我国已经禁止ICO,但是其他国家对ICO意见不一致,美国将ICO定性为证券活动,瑞士在年初通过了ICO合法化的法律。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ICO定性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分析

        “非法发售代币票券”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四十五条 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触犯本条,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发行证券”规定在《刑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目前我国认定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属于资产但是不属于货币,也并未纳入证券监管,因而ICO不构成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非法集资”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统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规定在《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ICO筹集的是ETH或者BTC,而根据我国目前政策,ETH和BTC等数字资产尚不属于“货币”,也不能算作“资金”,因而是否能够套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还需要有司法解释权力的机关做出司法解释。在尚未做出相应司法解释之前,ICO不易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

        05 ICO与诈骗罪

        诈骗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ICO项目漫天飞舞的币圈,完全依据事实进行宣传的项目绝对称得上是良心项目。因为大部分项目方多多少少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夸大,只是有的是在合理限度内夸大,有的是子虚乌有的“夸大”。  如果一个项目从创始人到顾问到技术团队全都是虚构的,募资完成后直接卷款走人,这样的空气项目、圈钱项目,如果不追究项目方的责任,不仅是对投资人不负责,更是对整个行业不负责。这样的项目毕竟是少数的,绝大多数的项目情况是不一样的。 我们先来看下下面这两个项目。

        (1CTR项目   这是一个美国的ICO项目,已经在多个交易所上市交易。4月3日,突然有消息称美国ICO项目Centra(CTR)因涉嫌欺诈,其创始团队成员已经被逮捕。随后,币安等交易所陆续发布公告向用户提示风险并称会根据情况下架CTR代币。从目前披露的消息来看,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该项目未经政府核准就发币融资,涉嫌非法融资欺诈;第二,该项目宣称会发行由Visa和MasterCard支持的借记卡,但是对方均辟谣没有合作关系;第三,团队成员有虚构的。据说,项目创始人在机场登机时候被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英雄链项目    有微信文章称英雄链项目相关受害人已经在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已经以涉嫌“诈骗罪”立案。由于具体材料见不到,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但是从文章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双方的争议点在于:第一,承诺上币安、火币等大平台,结果之上了一个小平台;第二,上线后破发严重;第三,代码没有及时更新;第四,技术团队成员未公布;第五,宣传和AG亚游集团有战略合作,可是AG亚游集团事后却否认了合作关系。据传,受害人报案后,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已经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存在的问题是,项目方成员为柬埔寨人,即使公安局已经立案,如何调查取证、核实证据是个大问题。

        06   ICO项目如何远离“诈骗”   随着市场的进一步走弱,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项目“破发”。如果一个项目仅仅是破发,问题倒是不大。可是,如果项目白皮书中存在“虚构”的内容,或者项目方进行了违规承诺,日后承诺无法兑现,就会存在潜在的风险。简要总结,项目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自查一下:第一,白皮书中是否存在虚假内容,如团队成员的履历是否真实;第二,资金是否按照白皮书要求使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现象;第三,募资时候,是否进行了合格投资者验证,是否通过代投进行了募资;第四,如果有代投参与,代投是否有违规承诺。

        07   建议   社会上总是不缺那些有想象力的“人才”。据说,有专门的一个链条,他们盯上一些有些瑕疵且破发严重的项目,组织写手去抹黑项目方,寻找“受害人”去报案,通过“维权”来使项目方妥协,从而获得收益。如果项目本身没有任何违规之处,自然不怕这种趁火打劫的事情。但是,如果项目有瑕疵,还是提前防范比较好。项目方可以从下列方面着手:第一,市值管理。如果团队有实力,建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做一下市值管理,不要让项目破发的太严重;第二,锁仓奖励。锁定了大部分代币,流通量少了,自然更容易上涨;第三,及时公布进展。通过平台(一直播、花椒直播、微信公众号等)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回答投资人比较关心的问题;第四,建立、培育社群。数字货币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是“共识”。只有共识扩大,参与人员越来越多,数字货币才能更有价值。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早已从线下迁移到线上,线上社群已经成为90后甚至00后交流的主要场所。当然,这些建议能不能起到作用,关键在于项目本身是否有价值,是否能够解决行业痛点。

        人人都向往自由,但是自由是有条件的,建立在侵害他人权利之上的自由必然不是真正的自由。ICO也一样,它利用区块链技术打破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层层封锁为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便捷之路。使用好这个武器,你的企业将无往而不胜。但是,切记无论如何,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掉进“诈骗”的“坑”里。否则,ICO会将你拖入无底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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