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工作伦理,简单来说,它是一种以工作为中心的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戒律”,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心甘情愿去工作,以解决迅速发展的工业社会所面临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这条戒律拥有了十分丰富的内涵。
比如,工作伦理指出,为了维持生活并获取快乐,每个人必须做一些他人认同的、有价值的事,并由此获得回报。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获得之前必须要先有付出,有付出才能有收获应该是每一个人的共识。
而对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行为,则被看成是一种可耻、愚蠢,甚至是危害社会发展的表现。人们不能因为满足于某种状态而停止努力,因为那是不明智,也是不可取的。除非是为了完成更多的工作而积蓄力量,否则休息就是一种落后和懈怠的表现。
换句话说,在工作伦理中,工作本身被默认为是一种具有极高价值,且鼓舞人心的崇高活动。即使你看不到那些尚未得到的,或者不需要的收益,你也应该继续工作。工作是人类的一种正常状态,不工作是不正常的。工作即是正义,不工作是一种罪恶。
除此之外,在工作伦理的加持之下,在工作中逐渐出现了一种这样一条“纪律”,那就是工人们不用在意尊严、荣誉、感受、兴趣、雄心或者目的,只需要按照工厂里的要求,日复一日,争分夺秒地全力工作就好。
然而,在鲍曼看来,工作伦理所倡导的主张,其实是为人们强制性地框定了工作的意义和价值。
在过去人们可以通过自己设定工作目标、选择方法、控制进程,来获得工作的意义和动力。但现在,人们只能被动的完成由他人设定和控制的任务。工作对于这些人来说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和价值。
因为在当时工业体系看来,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人的一部分而非整体。人们只需要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对于尊严、荣誉、感受、兴趣,等等,都是这个体系中的冗余部分。它们不仅仅与生产无关,还可能会影响那些“有用的部分”。
所以,鲍曼一针见血的指出,工作伦理其实是将人“物化”的一种表现,是对自由的一种剥夺。它以一套强硬的价值观接入工人们的思想,使其成为工厂中一个没有灵魂的齿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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