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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笔拙思||知法懂法与“钻空子”

笨笔拙思||知法懂法与“钻空子”

作者: 闹闹姥爷 | 来源:发表于2022-04-29 08:40 被阅读0次

    一日在一次纪检监察干部学《规则》用《规则》学训会上,一位领导脱稿讲了这么一句话,他说:只有知法懂法的人才能够钻法律的“空子”。当然这里所讲的“钻空子”是带引号的。此话接地气,易理解。

    卖油翁能“钻空子”。他取小葫芦置于地,把一枚铜钱放在葫芦嘴儿上,盛一勺油,慢慢地向葫芦嘴儿里倾倒,油自钱孔入而不沾钱。这是“钻空子”的技巧。

    梁惠王家的庖丁善“钻空子”。这位丁氏厨师几度春秋,由“所见无非牛者”到“未尝见全牛也”,最后达到了“批大郄,道大窾”,“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的境界。他所用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这是“钻空子”的妙用。

    当问其奥秘时,买油老者解释说“无他,惟手熟尔”,庖丁则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

    两则“钻空子”的故事可谓发人深省,启示良多。它明确的告诉我们,所谓“钻空子”,绝不是常人所理解的投机钻营,它是“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以神遇而不以目视”的境界;是技巧、智慧和把握能力的展示;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至道。

    举一隅,而以三隅反。将两则故事的寓理,运用于学法学纪,遵纪守法过程之中,则启示我们,学法学纪,一方面是学。要学懂、学透、学熟,起码要使常用、应知的法纪条规捻熟于心,做到如卖油翁所言“惟手熟尔”,因为熟能生巧。另一方面就是要练。在深入探究所学法纪的立法原则、立法宗旨,深明其“道”的基础上,在把法纪的理念、法纪的精神变成自己的血肉,融进自己的下意识之中的前提下,在对宽严相济的法纪理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法纪原则全面把握的过程中,达到庖丁目无全牛的境界。从而实现对法纪游刃有余、穷极其妙的正确运用。切忌机械、静止、片面,切忌食而不化,学而不践,为学而学,就法论法。

    当然,要钻好空子,仅有对法纪的娴熟掌握还不行,必须赢得情理法的有机结合,因为当遇到利益的选择,特别是自身得失选择的时候,没有对法纪底线的坚守,没有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执着,没有对“理”的认知,往往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钻空子了。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西方哲学的奠基者,更是欧洲文化史上一位为追求真理而决然赴死的圣人。他以腐蚀青年思想的罪名被雅典法庭判处饮毒死,但在被处死之前他是绝对有机会逃离的,更何况他的朋友们都在纷纷设法相助。然而当他们来到监狱实施营救时,却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服从国家的法令。确实法官对我的指控不公正,对我的判决更错误,但即使这样,那我逃避法律制裁难道就正当吗?如果以错还错、以恶报恶,以逃离来躲避法律的制裁,那不但违背了我们城邦订立的协议和合约,同时也伤害了最不应该伤害的国家和法律。最终他放弃了生的机会,毅然服毒而死。苏格拉底之死在西方文明史上,是除耶稣之外另一个给历史留下深深印迹的事件。苏格拉底以死树立了公民遵守法律、信仰法律的典范。同时其舍身求法的服从行为,也开启了法律界、思想界一个关于秩序价值与正义价值权衡问题的无尽思考。正因为苏格拉底对法律的坚守,使他捍卫了自身的尊严,铸就了人类历史上正义的丰碑。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时代呼唤着广大党员干部在运用法纪时既要有卖油翁的娴熟、庖丁的境界,又要有苏格拉底的坚守,而当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理解和习惯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时候,谁还会用非法治的方式去推动工作呢?到了那时,何处又不是通途呢?因为通途就是“空子”。

    因为先贤早有虚室生白的训导。

    张范津  2019年7月(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即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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