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片子阐述了一个极致的概念:be the greatest,or nothing。
故事的主人公内曼认为,哪怕35岁作为一个伟大的鼓手,被后人在饭后谈论,也远好于光鲜亮丽的活到90岁而无人铭记。
这种充满理想主义的母体,被套上了残酷的现实外衣,在一碗好莱坞式的心灵鸡汤里,浇上了腥浓的血水。
没有人说成功就是欢喜,这世上根本没有水到渠成,也不存在什么天将大饼,说白了,拿你的生活,你的美好来换,极致的成功需要极致的凶恶,倾其一生,所求的根本不是锦衣玉食。
伟大,就是愤怒的极致。
对命运的不甘,对理想的追求,绝不是过家家。
佛莱切说得很对,这个卑鄙无耻的Motherfucker,至高无上的导师,这部电影第一次将寻求顶峰的人拍成一种真实的样子,孤独,无人理解,怒火,极端,但伟大,就是伟大,他不会因为你和蔼可亲就给你桂冠,也不会因为你是恶魔而摒弃你的荣光。
成为伟大,至少成为伟大之一,绝不是说说而已。
他有可能葬送你的一生,有人说,伟大能得到什么,很可能什么也得不到,但伟大本身,就是生命最高的体现,在所有追求顶峰的人看来,无疑说出了他们的内心。
我并不是为了鲜衣怒马,更非衣锦还乡,你有你的道德,我有我的疯狂,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成为铭记的瞬间,这本身就是对自我价值的崇高体现。
I don’t give a shit, but I wanna。
而这个过程,又将是披着血与骨的杀伐,根本就不是那样美好,不会有超能力,也没有贵人,只有一遍,一遍,又一遍的自我逼迫,与困苦和痛病相伴,与大火和暴风同行,这绝不可爱,绝不温存,那是刀刮过皮肤,火炭烧眼球。
极致的痛苦,极致的成功,因为你想要,你就要拿你的人生来换。
说得有点极端,但事实如此。
本片最好的地方,就好在并没有像某个简单的好莱坞励志故事一样,男主人公在短时间内成为黑马,亦或生下来就天赋异禀,没有光环,我也见不到所谓的正能量。
想要赢,拿你的命来换吧。
这是我见过最残酷最真实的励志,它是真正意义上,高耸悬崖中的圣莲,这不是美,谈不上浪漫,想要摘下它,攀爬吧,视死如归绝非说说而已,浑身是血恐怕也是常态,然而这可怖吗,太可怖了,所以伟大的人终究是少数。
当内曼为了追寻打鼓而抛弃女友的时候,我生出一种无限的理解,因为偏执。
要像疯马一样奔跑,快,再快,没有人会等你,佛莱切说得很对,这世上最伤人的句子就是good job。
Good job,哦,我做的还不错,我差不多可以了。
不不不!远没有,你远未愤怒,也远未觉悟,你那些梦想和努力,不过是廉价童话里说说而已。
你这个son of bitch。
我喜欢这部电影,我看见主角内曼满眼的FUCK YOU,配合密集的古典,血落在鼓槌之上,他说FUCK!FUCK!
这是另一种境界的疯魔,任何一个想成为伟大的人,都应瞻仰这座愤怒的丰碑,我们必将走在一条铺满了血与刀刃的路上,有一句烂俗的歌词唱得恰到好处——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溅血的架子鼓,开裂的虎口,我就是他妈要成为伟大的第一。
我甚至能听见内曼的怒吼。
是真正的愤怒,对生活,对人生的愤怒,我要做第一,快,更快。
我想起我面试的一些人,人生的失败,我们可以简单的归为3点。
1. 不够努力
2. 没有天赋
3. 努力,有天赋,但是没有运气。
我见过的大多数人,都是1,但他们认为自己是3,包括我在内,我也常这么想,沾沾自喜的,跟自己说good job,但其实,我们都是1。
我们根本就没有努力到与人拼天赋的地位,而我们却想当然的,以为我们的失败只是因为缺乏运气。
我们就是佛莱切嘴里的Mother fucker,而我们仍然沾沾自喜。
这世上的伟大,世上的成功,哪有一蹴而就。
所谓峰回路转,崖下秘籍,都是故事里哄骗读者的伎俩,而真实的世界,是要见血的。
残酷的励志,励志与鸡汤本来是两种东西,真实的励志,就是打倒了,爬起来,浑身是血,又聋又瞎,成功的最后,很可能什么也得不到。
很可能,你也将早早死去。
但烈火是你点的,你说要烧一座山,就要做好烧死自己的觉悟。
大火将至。
Be the greatest,or nothing。
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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