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天涯
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邻舍,夹着文人学士以及道德家,便渐渐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无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惩办,只是七口八嘴,议论他死了没有?受污没有?死了如何好,活着如何不好。于是造出了许多光荣的烈女,和许多被人口诛笔伐的不烈女。——鲁迅《我之节烈观》
提倡多妻主义的男性要求女性守节,不守就是违背天理人伦妇道,甚至给她们扣上红颜祸水、祸国殃民的帽子肆意口诛笔伐。若是女性遭歹徒而失了节,便还是她不对,而不去讨伐歹徒,反倒逼迫受害者自刎。
这类畸形道德,自宋延续,今仍有个别。其中,不乏有同为女性,这是最为悲的。
先生嘲讽那些男子懦弱无能,只会把怨气撒在自家女性身上;或是对自己放纵,对女子苛刻。总之,就是把女子当作男子的附属品,脏了,丢了另娶便是。
这是不对的。这是理应摒弃的陋习。
男女皆为人,既结为夫妻,就应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必不能将对方视为附属品。
所谓受害者有罪论,无论男女,都应誓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再受到落井下石这样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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