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边有个小卖部

作者: 方三岁丶 | 来源:发表于2019-05-20 20:37 被阅读6次

    关于张嘉佳的印象只有一本零散的故事小说《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没有太高的深度,如快餐一样,唯一让我记住的就是文字的优美,还有一个就是画面感很强。

    带着这种偏见读了《云边有个小卖部》,而今对于张嘉佳的印象有所改观,不是那个只会讲故事,没有思想高度的青年作家了。

    大概花了一周左右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中间读到一半差点放弃,全文平平淡淡,读起来没有什么感觉,中间有同事问我这本书怎么样,我给她的回答适合未出校园的学生读,对于我们我觉得没有必要读了,没有什么思想深度。随着接下来的阅读越读到后面,心中越是难过。

    故事的开始很平淡在非常偏远的云边村里,有一个人叫刘十三,刘十三有一个外婆,叫王莺莺,王莺莺开着一家小卖部,刘十三有一个母亲留下来的笔记本,笔记本首页是母亲曾经留给他的话:

    别贪玩,努力学习。长大了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幸福生活。

    笔记本上记着他所有的目标,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考上清华北大,去母亲说的大城市里,而外婆最大的心愿,是希望他能留在云边村,继承这家小卖部。

    接下来就是初遇,马尾辫,眉清目秀的程霜,出现在这样的小镇里注定会让所有的人铭记一生。程霜如小霸王一样侵略这座小镇孩子当然也包括刘十三,也为小镇的生活更增色彩,在一个夏日酒后的下午坐在刘十三女式自行车后座的程霜说出了自己的故事。

    这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暑假结束了,程霜也走了,走的时候给刘十三留下了一张纸条,这是程霜第一次离开。

    喂!

    我开学了。

    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

    够义气吧?

    刘十三长大了,笔记本上写的目标越来越难以实现,尽管很努力,但是最终还是没能考上清华北大,上了一个普通大学,认识了室友智哥,交了一个叫牡丹的女朋友。

    他那时还不明白牡丹是一朵富贵花,怎么能是他能够拥有的。

    后来牡丹去了南京,与刘十三提出分手,刘十三去火车站送她,意外的遇见程霜,时隔十年,刘十三和程霜再次相遇。在醉酒的程霜和室友智哥的哄笑下一起打车去了南京找牡丹。

    然而生活一直在给他开玩笑,牡丹脚踏两条船,从大一开始就与一个小平头住在一起了,他当了两年的第三者。

    从南京回来过后,程霜给刘十三留了字条,这是程霜第二次离开。

    喂!

    这次不算。

    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才算。

    毕业之后智哥去了一家网吧做网管,工作和生活的不如意让智哥下定决心去大城市追寻自己的梦想。另一边刘十三去了一家保险公司卖保险。在这家保险公司遇见了牡丹的男朋友也是他的经理,饱经了经理的各种嘲讽,在放弃与不放弃的边缘,被外婆的拖拉机绑架回了小镇。

    回到小镇,刘十三依旧没有忘记自己一千零一份保险的承诺,在云边村又遇见了程霜,程霜和球球帮助刘十三让村里人买保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起见证了牛大田和秦小贞,毛婷婷和老陈的爱情故事。

    再后来,王莺莺腊月二十三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做手术。

    刘十三辞了工作,去球球的福利院做了一个月的义工,又去了外婆说的海边,最后去了新加坡,找程霜。

    似乎所有的故事都要以悲剧渲染结局,程霜这次终是没能战胜病魔。她临死前给刘十三画了一幅画,叫做《一缕光》,是一幅水粉画,矮矮的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上。

    程霜终于成了刘十三的女朋友了,这是程霜第三次离开也是永远的离开。

    生命是有光的。

    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他曾经说过:我很好,我会好的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

    全文都给人一种平凡 真实的感觉。书中的爱情 亲情与我们而言都可望而不可及,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

    人与人之间最舒服的关系,是可以一直不说话,也可以随时说话。

    我不知道刘十三以后会怎样的生活,但是经历了这么多的生离死别,我想他会心中充满希望,坚强的活着吧。

    也许他会回到小镇,回到王莺莺的老屋里,继承着王莺莺的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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