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定下来就开始收拾,签合同是4月12日,房东给了一周收拾的时间,合同从4月20日开始算。
连着收拾了三个下午,总算是该修的修了,该洗的洗了。租房就是这样,总不停的给上一户人家擦屁股。
初步商定五一搬家,4月28日给母亲收拾。我租的房东联系我,说要下午到家里看看,心想一定有问题,租了四年了除了收房租时其它时间没有来看过。
下午老和尚在家,房东儿子带着女朋友来看房子。晚上我俩商量应该是儿子要用这房子,我们这房子也不租了。
我给房东打了个电话,她说等孩子消息,女朋友是否看上这房子了。说明天回复我。
其实他们早就商量好了,房子6月1日到期,4月底通知也算合理。
第二天早上才6点多,房东就给我发微信说,让我找房子吧。
母亲的房子还没有搬,我这边也又要开始找房子了。瞬间一下子乱了起来。
4月30日晚上老和尚也过来帮忙,他整收拾了一夜。5月1日早上搬家公司一趟车搬了过来。
接着几天是手忙脚乱的收拾,幸好中间有二周孩子上网课,这样能一直在母亲家,省去了来回跑的劳累。
母亲这边消停了,我又开始找房子。
我目前所居住的小区本身就是学区,外租的很少。而且我们方向上也受限制,立夏前和立秋后受这二个节气的制约。
立秋后要8月8日,这样就不能按时交房。
房东嘴里说着不急,但三天二头问我找上没,还给我介绍各种房源。
看来她应该是着急着,具说这房子要装修,但前期有可能儿子和女朋友就住这里,叫试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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