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觉得像要爆炸,但打字的那一刻却一句话也写不出。
心情继续奇怪的一天。
满脑子想着的事都奇怪。
我想人们喜欢一个人是不是自己的情绪怂恿。
刚刚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我不知道这是我最初从哪得来的推荐阅读书籍之一。但当时我只是看了一小部分。
这是一个关于讲述律师的家庭-故事承载体。
在先前多时,我对律师和法律有过不定次的主动了解。于是在这本书中每提到有关的内容时便“毫不费力”的理解了。(或许是因为之前有过思考)。“凡事无定论”,穿着他的鞋子想问题,不要问你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又或者,那些偏见与诽谤,不得已总要每天经过门口的人们的言论,各教派的约法和莫迪小姐的魔鬼的花园,烂记于心的圣经语句的“对峙”,在某种微妙的情境下,都让我联想与回忆起了一些经历。
阿迪克斯是令人钦佩的。他的沉稳、犀利与严谨,还有低调、才华与永远的绅士。真是好奇作家是怎么拥有这些并把它们塑造在这样一个个的人物上。怪人隐居者拉德利……。她让我们看到了是否偏见是否公正,是否礼貌善良,与家族与人种毫无关系。佣人黑人卡波妮是如此优雅,而镇上的大多数人又是如此公然讥笑他们不敢做而又“期盼”有人做的事——关于黑白种人的生来的不平等痛点官司。正如阿迪克斯说的,抛却人种肤色,这显然是一个不用搬到法庭上的就很明了结果与处决的事件。所以,在这场官司中,是对人生而平等,与民主,与根深蒂固的家族、人种、民族优越感的较量。
故事选择以一个不到九岁的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叙述。
正像喜欢故意假装堕落来毁坏自己形象的雷蒙德先生,喝着文件袋里的叫别人都以为是威士忌的纯可乐,“因为你们还是小孩子,还会为这种事情而哭。等到你们大一些,可能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了,可能会觉得不对劲,但是不会哭了。”“他的本性还没有被毁坏”。
初生的小孩子,就像“人生而平等”那样,是生后的不久。他们不知道为什么黑人要被叫做黑鬼,为什么学校里的人都蔑视黑鬼。这是后来的熏染。
不禁想起小说前部开篇中“我”问爸爸——“可是学校里的人都那么叫。既然你不想让我变成那样,为什么还要让我待在学校里呢?”
……
这是一部我认为很优秀的小说,她的每一句即使说为都值得琢磨太过夸张,那也是每一句都有它存在的意义。不论是风景的描写,还是人物的每一句话,还是每一个人物角色的出现。
开篇“我”和哥哥杰姆和“未婚夫”迪尔过早小时候的对怪人拉德利的种种猜测和害怕,最后导演的话剧。均是以街坊邻居和整个镇上人们的谣言和想象构成。小孩子们只是无知与强大的好奇心。不过,即便如此,故事的最后却是这样的一位怪先生救了他们。
假装堕落的雷蒙德先生有一句话我很有感触。
——“就算这是不诚实,但对旁人来说是大有好处的。芬奇小姐,私下里我并不怎么喝酒,可是你知道吗,他们永远,永远也不可能理解——我之所以这样生活,是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
这段话不仅让我对隐居二十五年不出门的拉德利先生的行为有了些理解,也让我对佣人卡波妮对白人和黑人说着两种语言有了理解。
或许我们都像故事的阐述者“我”——斯库特一样懵懂,这更便于读者慢慢理解。
而“我”这样的一个女性角色在不能穿背带裤而是穿裙子的淑女礼仪下,而故事的最后姑姑惊慌中拿给我的却是一条背带裤,都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精心安排剧情的良苦用心。
(不过我多次在想是否经历够深刻,所以几岁的孩子是真的就能这么有独特见解了嘛……)
阿迪克斯是一个好爸爸,也是一个好的议会领导家。所以人们即使对他为黑人辩护而不满,但仍旧全票通过。所以“我”斯库特和杰姆是幸运的。虽然“我们”有那么一个不那么年轻的爸爸。但是,他的“放任”,对孩子们的信任,使他们的出生与成长都如此真的作为一个自由人而幸运。
觉得看了好几天,但结束时发现总用计八个多小时,可以一天看完的?
我曾经纳闷一个朋友怎么可以捧着一本一千多页的书一天看完。
不过确实看多了容易一下子回归不了现实……
而我往往捧着读个三两小时,就想转换一下子……或许就像连续剧那样,可以持续“造成影响”,以有更多的时间来进行揣摩与思考。
这次记下片段感想,尝试令一部作品留下些可视化随即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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