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及其理论和现实意义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社会生产中,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
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二者的关系中,生产力是居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其一,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历史上的各种生产关系都是适应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可见,生产力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客观前提和物质基础。其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产物,只有当它为生产力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时才能够存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本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便由新变旧,走向自己的反面。“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人们就要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反作用的实际过程和情形是十分复杂的。新的生产关系总体上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但并不排除它的某些环节或方面不适合生产力状况而阻碍其发展;旧的生产关系总体上基本不适合生产力发展,但也不排除它的某些环节或方面的调整和改变,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生产力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固然会阻碍其发展;而由于人为的原因使某种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水平,这种“拔高”了的生产关系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内容看,这一规律概括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从过程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相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社会形态发展的普遍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原理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一,这一原理在人类思想史上彻底否定了以“道德说教”作为评判历史功过是非的思想体系,第一次科学地确立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并且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作为判断时代变革的客观依据。马克思明确指出,判断一个变革时代不能以该时代的意识为依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正是根据上述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正确阐释了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及其历史必然性问题,正确评价了历史和现实中的事件、人物以及各种社会集团的理论、主张等,为正确认识社会和历史提供了基本观点和方法。第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自觉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自觉认识到物质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把坚持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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