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喜欢美食,一直是个胖子。我觉得一个人吃没意思,与人分享谈笑风生才欢欣鼓舞,所以我非常喜欢请客吃饭。
从赚钱之日起,我就开始请客吃饭,因为那是我最快乐的事。快乐的事会让人上瘾。但我不会借钱请吃。我发了工资后先攒下一部分,剩下的都用来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请客吃饭,我年轻时从来不读书。
年轻时,周围每个人我都请过,熟悉的不熟悉的,毫无目的性,有着非常正当的动机,就是自己开心。因为我经常请客吃饭,周围就那么几个人,一遍一遍地请人家,人家都不好意思去了。
有一次,我又请一个朋友去吃饭,我孩子也在旁边。朋友说不去了,总吃不好意思。我说“去吧,走吧,走吧。”后来我孩子把这个情景告诉我的爸爸,从此我们家里给了我一个绰号“走吧,走吧。”他们常常这样说:“走吧,走吧,把衣服洗了。” ,或者会这样问:“走吧,走吧,到家了吗?“
开始时,我喜欢在家里请客吃饭,我会去商店不辞辛苦地,大包小包往家里买东西,在我能付得起的范围内我会买贵的,因为即使厨艺不好,东西好的话,饭好吃的可能性就在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我特别喜欢去环境优美的地方请客吃饭,因为我从小害怕猫和狗,特别怕。只有好的地方没有这些小动物。我还觉得奢侈的地方让人愉快,人少,都非常礼貌,服务也好。
关于我喜欢请客吃饭一事,我爸爸曾经对我说,你这样坚持不了多久的,我爸爸的意思是钱会越花越少的,钱花光了,一旦遇到经济的逆境,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依靠了。年轻时,我的朋友们也说,我非常的败家,从来没见到像我这么败家的女子。
谁也阻止不了我做让我开心的事情,因为我不知道另外一种生活是什么样子。
奇怪的是我没有越来越穷,我的钱也没有变少。时光流逝,我请客的地方越来越好,给父母的安全感越来越多,他们再也不批评我做事的方式了,我再说今天我要请人吃饭,他们会说:“去吧,去吧。”
我觉得请客吃饭的爱好,让我为人处世不斤斤计较;做事没有目的性,不势利;什么都可以放下,不怕从头再来。当然也不节俭。
在人的眼里钱会越花越少,在上地(错别字)的眼里,只要是慷慨与人分享,钱会越来越多。
以我的实践证明上地(错别字)说得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上地(错别字)说,行事真正慷慨的人不必害怕他们会因此而遭遇贫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