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严歌苓的《芳华》,我在想林丁丁不过也是个可怜人罢了!
她成功的用高傲冷漠无情地伤害了一直最爱她的刘峰,也充当了刘峰人生由春风得意向永远的低谷的投石,无疑是最关键的一枚重石,她很厉害,咂中的是一个人的精神,从此不振。砸中了一个人的光明,逼入黑暗!我想只有最在乎的人,才会也才能够伤得最深。也是她的虚荣心,心机一在内科医生和摄影干事斡旋,有一个当首长儿子媳妇的美梦,让我觉得天真,可笑。一个人在看不清自己的时候,总是先放大自己然后找匹配,或者不愿看清自己而去赌一把,乐此不疲。她说她没有察觉刘峰对他的丝毫好感啊,显然她撒得一手好慌,而被骗的也只有她自己罢了。没有谁的灵魂一开始就比谁高贵,谁也不知道林丁丁的优越感从哪里而来,难道就是从那个嫁给首长儿子的梦那里来的吗?人可以有梦,很好,特别好,但是梦也不存在谁的梦就一定比另一个人的梦高贵吧。
林丁丁的结局是,没有嫁给首长儿子,内科医生,摄影干事,嫁给了一个懦弱无能的却家境背景满足她虚荣心的老干部家,她当然会因为家庭背景差异被婆家嫌弃,最后被离婚。有些事一开始便已经注定结局。后在故事里的我的帮助下把故事写成文章发布后认识了一个老外,移居国外,但是最终只是当保姆,不甘心自己回国,现在的工作是给一个富人看空房子……我觉得她是幸福的可怜人。幸福在于,她可以三个字彻底打垮一个人从而改变所有人而自己却安然于外。我总觉得被生活强奸而不自知的人很幸福。觉得可怜的是,她骗了自己一辈子,明明是一个可以被生活宠爱并且享受这份宠爱的人,永远不给自己拥有和享受美好机会。的确可怜,但不值得同情!
带着骨子里的清高的人不止林丁丁一人,还有红楼里的文工团,文工团的我和我们,除了何小曼,这个用来衬托所有人高贵的格格不入的何小曼。红楼里看似和睦团结的文工团却充满着勾心斗角,攀比虚荣,每个人都很自卑同时嘲笑着那些表演稍微拙劣不善掩饰自卑的人一何小曼的自卑,以团结起来取笑她为乐,畸形的认知而不自知。
“其实当时红楼里的每一个人都跟我一样,从始至终都没有对刘峰的好信服过,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陷,至少让我们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多少。因此我们一面享用着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地质疑他的好心眼。”
自卑懦弱在红楼里是行不通的,好心眼在红楼里也是行不通的,总之过分显眼和不显眼以至于被人群拎出来或高于个体都是表演者而已,大家快团结起来挑一挑他们的笑话!只因为这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环境,一个各怀心思而又不成熟的环境。
我觉得最可怕的应该还是那些居于过分显眼和过分不显眼的中间的部分,那就是-我和我们。这是一种最致命的毒药,这种毒药针对谁,谁便倒霉,永远生活在黑暗中,除非他能摆脱我们,否则迟早毁灭。这是个不需要差异化的时期。我和我们有时候没有意识,但却坚信自己是对的,对于和我们不同的群体开始使它难受,使它屈服,直到完全驱逐出境才肯罢休。我和我们有时候也会知道善恶对错,但是,我们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表态,怕谁站出来替真善说话,谁就沦为下一个群攻的对象。所以,我和我们是恐怖的,对善美被欺却无声,无声就是默许,默许就是赞同,赞同就没有差异,维持麻木和平衡。
故事结尾有一句话是郝淑雯喝醉酒对我说,十年前的那场告密,是她干的。
“我背叛你的时候,也觉得满腔正义。”郝淑雯看着我,继续说道:“我把你写给少俊的情书交给领导的时候,感觉好着呢。我为了拿到情书,故意勾引了少俊,我勾引他就是为了搞清你,你不知道,当时我们都觉得你是个怪胎,你是诗人的女儿,诗人本身就是怪胎。”郝淑雯的声音颤抖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多年前告密的时候一样理直气壮。
三十多年来,这是告密者第一次向我解密,我一直觉得,有何小曼,怪胎的角色就不会轮到我,可没想到,这一切都是我觉得。
这一切都是我觉得,但我始终觉得,好人应该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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