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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笔拙思||为了不让青少年成为受害者

笨笔拙思||为了不让青少年成为受害者

作者: 闹闹姥爷 | 来源:发表于2022-04-01 07:30 被阅读0次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心得体会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是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它首次以“家事”立国法,明确了“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的要求,宣告了家庭暴力属于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时代的终结。对于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马路街小学组织家长学习这部法律很有必要,非常及时,通过学习对我触动很大,思考良多。我认为,这部法律对于一所小学,对于小学所涉及的学生家长,最基本的要求一言以蔽之就是绝不能不让青少年成为受害者。

        为了不让青少年成为受害者,作为家长就要坚守法制观念,坚决做一个守法人。法制观念是人们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所持的肯定认识和态度,法制观念的坚守是遵纪守法的基础。法律是社会规则的底线,必须不折不扣的遵守,如果有法而不遵,法律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就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学习和贯彻执行反家暴法,对于未成年人的家长,起码要遵守“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的规定,坚决杜绝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坚守法律底线,用法律规范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为了不让青少年成为受害者,作为家长就要摒弃“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观念,绝不做违法乱纪的施暴者。“棍棒之下出孝子”无异于对烈犬的驯养,吠一嗓子,打一棒子,直至其天性的泯灭,培养出的往往是一些丧失人的最基本“共情能力”、更加暴戾的“暴君”。进一步分析,施暴孩子,其实是对自己失败的愤怒和愤怒的发泄,但惩罚的却是自己骨肉至亲。要明白棍棒之下出何以出的了真正的孝子,而孝子的后代才能出孝子的道理,要尊重孩子的尊严,理解孩子的感受,倾听孩子的呼声。童年时期一个有着浓浓爱意的家庭环境、和谐的父子母子关系,才能塑造一个人健全的人格,和应对处理任何事物的能力、及强大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而家庭暴力是至其毁灭的重要因素。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共情、爱人和被爱的能力、对美好事物的感知力,其他所有还有何意义。正如德之于才,有才无德为害更烈。谨记这极赋哲理的一句话“幸运的人能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却要用一生去治愈童年。”

        为了不让青少年成为受害者,作为家长就要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当好孩子的校外辅导员。父母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好的家长就应该努力做到守望孩子,陪伴孩子一起成长。要履行抚养的使命、恪尽教育的责任、担负保护的义务。前苏联著名教育实践家和教育理论家苏霍姆林斯基说:“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孩子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一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所以作为学生家长,切不可有把孩子交给学校就万事大吉的思想,要配合学校教育当一个言传身教的校外辅导员。身教胜于言教。家长的思想和品德修养是教育子女的无形力量,家长的行为举止是子女学习的榜样。家长读书,则孩子爱学习;家长正直,则孩子爱正义;家长勤俭,则孩子爱朴实;家长搓麻,则孩子爱赌博。凡此种种已被无数事实所证明,何去何从不言自明。要当一个亦师亦友的校外辅导员。要经常与孩子谈心交心,要理解、了解孩子的学习、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要当一个学养深厚的校外辅导员。陪伴孩子成长首先是陪伴孩子学业的进步,要不断跟进研究他们的课程、研究他们的题型,建立共同语言,搭建交流平台,从而消弭对立,拆除家暴的引信。

    闹闹姥姥 关丽芳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即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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