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常常说起的成语“无奸不商”,是指用不正当手段或计谋坑害顾客权益。其实这是一个被传歪的成语,实际上原来是“无尖不商”。
在中国古代,无尖不商实际是一种商业精神,指的是如果不能让利给顾客是没资格做商人的。
古代的米商做生意,是用斗来量的,有升斗小民之称,斗装满米之后用红木戒尺把米削平,还要再多舀上一些,让斗里的米冒尖儿,像小山一样。因此叫做无“尖”不商。
但是如果经商总想着耍计谋耍手段的时候,顾客会慢慢远离,后来随着时代发展,因为一些商人不遵守规矩,损害顾客利益,慢慢地“无尖不商”被改写,逐渐演变成了“无奸不商”,意思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奸诈就不能作商人,更加影响了一些商人的认知。
经商如果不断为客户创造出超出预期的价值时,顾客自然会越来越多,也会得到更多人的认可,生意会越做越好,越做越大,也一定会得到更多超出预期的结果。
重拾“无尖不商”的寓意,踏实做人,利他者永远是最大的利己,同理,帮人者最终都是在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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