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吴亦凡遭“化学阉割”的文章铺天盖地,原来在国外还有这种刑法,真的是世界之大啊,评论区也一片叫好。
吴亦凡获刑的最重要一条是与十四岁女孩发生关系。原来在我国,与十四岁以下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愿意,都会被认为是强奸,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知道那个十四岁女孩现在怎么样了,现实中有多少个这样的女孩会被强奸,并不是所有的女孩都有勇气来反抗,她们的心里创伤不知道谁能开抚平,记得《房思琪的乐园》里有这样的描写:
“她不知道谈恋爱要先暧昧,在校门口收饮料,饮料袋里夹着小纸条。暧昧之后要告白,相约出来,男生像日本电影里演的那样,把腰折成九十度。告白之后可以牵手,草地上的食指试探食指,被红色跑道围起来的绿色操场就是一个宇宙。牵手之后可以接吻,在巷子里踮起脚来,白袜子里的小腿肌紧张得涨红了脸,舌头会说的话比嘴巴还多。”
“她只知道爱是做完之后帮你把血擦干净。她只知道爱是剥光你的衣服但不弄掉一颗纽扣。爱只是人插进你的嘴巴而你向他说对不起。”
当时读这一段的时候,非常心疼作者,一个女孩最美好的花季,却遭受这样的不幸,以至于没办法用正常的心态去与同龄男孩暧昧,约会,以及正常的交往。
也曾经看过一些贴子,听到过一些身边的事,大多数人虽然选择了沉默,但她们的内心都渴望有一种力量能给对方还以报应。
然而吴亦凡的塌方却更多的始于意外,要不是让中间人偷拿走了吴亦凡的“补偿费”,吴亦凡妈妈不明就里的掺合,吴亦凡这些罪行恐怕还会一直被隐瞒,并且会有更多的女孩遭受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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